正文 第78章 勞動力管理(1 / 1)

一 勞動人事管理

建場以來,幹部職工以固定工為主,有少量的臨時工和季節工。1984年,紅星二場建立脫水菜廠,實行承包責任製,對種植業結構進行調整。農場為滿足脫水菜加工的勞動力需求,開始招收臨時工和季節性臨時工,簽訂合同進行管理。

1996年7月,農場實行勞動用工製度改革,幹部職工(原固定工)一律實行全員勞動合同製,全體在冊職工、幹部簽訂了“全員勞動合同”,領導幹部簽訂了責任書,全場幹部、工人實行合同管理。

2001年,農業、園林承包人數1088人,其中長年合同工421人,占承包人數的38.7%;工業、建安單位以季節性臨時工為主,每年用工人數在1200人左右。

二 職工調動

農場幹部、工人根據工作需要和本人申請調動(包括人員調進、調出和農場內部單位間調動),幹部由黨委審批,工人由主管領導審批後,由場勞資科、組織科辦理調動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