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3章 “文化大革命”(2 / 2)

三 清理階級隊伍

1968年7月10日,臨時“文化革命委員會”主持召開全場清理階級隊伍批鬥大會,被揪57人,並在他們脖子上掛大黑牌子,接受批鬥。羅列“三反分子”、“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蛻化變質分子”、“階級異己分子”等莫須有的罪名。9月18日,正式成立“文化革命委員會”,主任李官牛,副主任車光輝、馬殿卿。下設“文化大革命”辦公室、生產辦公室、計劃財務股。11月10日,在場部原大禮堂,又召開一次全場批鬥大會,被揪鬥人數增加到79人,並將被鬥人員關進“老牛”班,連隊為“小牛”班(實際是刑訊逼供場所),由於“逼、供、信”,在一連(原二連)製造一起“反革命集團案”,是涉及6個連隊27人的冤假錯案。

四 整黨

1968年12月16日,紅星二場開展整黨建黨工作,當時正處在動亂時期,以人劃線。全場共有黨員250人,受處分黨員39人,占黨員總數的15.6%。清除出黨員隊伍15人,取消預備黨員資格6人,給各種處分18人。分別給扣上“死不悔改的走資派”、“修正主義分子”、“階級異己分子”、“蛻化變質分子”、“叛徒、特務”,還有“階級立場不穩”,“站錯隊”,“犯了方向路線錯誤”等莫須有的罪名。次年1月25日整黨工作結束。

1969年2月,現役軍官董旭東來紅星二場主持工作,先後任政委、黨委第一書記、“革委會”第一主任。

五“一打三反”運動

1970年,二一四團根據中共中央[1970]3號和[1970]6號文件精神,開展“一打三反”(打擊現行反革命破壞活動,反對貪汙盜竊,反對鋪張浪費、反對投機倒把)運動。劃為反革命2人,被關押;查出有貪汙問題2人,分別被撤銷職務處分。

1971年12月~1974年,二一四團開展革命大批判,揭批林彪反革命集團、批林批孔。1976年10月,開始揭批“四人幫”。

“文化大革命”運動期間,紅星二場執行林彪反革命集團和“四人幫”的極“左”路線,無政府主義泛濫,使全場347人遭到政治迫害,其中6人被打成“反革命”,非正常死亡8人(其中因武鬥而死亡4人;試驗土地雷死亡兩人;因逼供投井死亡兩人)。人的思想混亂,生產建設徘徊,10年累計,財務虧損86.38萬元,造成一場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