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6章 司法(2 / 2)

為配合學校教育,司法辦、派出所雙方配合,利用課餘活動時間,給學生和教職員工宣講“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憲法”、“刑法”等法律知識12次,並進行“五講、四美、三熱愛”教育,會同教師和家長對“後進生”進行幫教工作,及時刹住了學生中的違法亂紀的苗頭。

1990年,是“一五”普法規劃結束、驗收的一年,紅星二場參加普法驗收抽樣考試的306人全部合格,取得“一五”普法驗收合格證。

1991年,普及法律常識第二個五年規劃開始。“二五”普法以憲法為核心、專業法規為重點。農場普法辦(司法所)下發了《關於加強全場各個部門專業法規學習的通知》,進行法律宣傳講座15場次,受教育人數達3500人次。1992年,以講課、看錄像片的方式進行法製宣傳18場次。1995年1月,農場黨委重新調整普法領導小組。當年,“二五”普法結束,紅星二場司法所被哈管局司法局評為普法先進單位。

1996年10月,紅星二場成立“三五”普法依法治理領導小組,製定《“三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標準》、《“三五”普法依法治理五年規劃及年度計劃》。1997年6月,農場與哈管局、農場與各基層連隊分別簽訂《“三五”普法依法治理目標責任書》。實現普法機構落實、規劃落實、責任製落實、經費落實、教材落實、獎懲考核落實“六落實”。

1997~2001年,紅星二場司法所(普法辦)舉辦普法培訓班9期,培訓普法骨幹115人,到基層連隊授課280小時,全場出法製黑板報480塊,利用廣播進行法製宣傳200小時,購買、征訂、編印普法教材7754冊,舉辦法律知識競賽3場次,普法對象受教育麵達95%以上,普法經費實際支出36699元,達到了兵團普法辦規定的普法對象年人均0.2元的標準。

2001年12月,紅星二場司法所被農十三師普法依法治理領導小組授予“普法依法治理先進集體”稱號,被農十三師司法局授予“先進集體”稱號。

四 法律服務

紅星二場司法辦(法律服務所)開展法律谘詢、擔任法律顧問、訴訟代理、非訴訟代理、協辦公證或見證、代寫法律事務文書等法律服務工作,維護農場、連隊、職工的合法權益。

1985年4~12月,場司法辦解答法律谘詢11人次,參加訴訟代理2起,非訴訟代理1起,代寫法律文書4份,協助公證機關審查、公證承包合同69份,有償法律服務收入2989.4元。

1988年,農場司法辦解答法律谘詢83人次,訴訟代理18起,非訴訟代理69起,代寫法律文書15份,協助公證合同23份,審查經濟合同13份,受聘擔任13個基層單位的常年法律顧問,挽回經濟損失21838元,避免經濟損失155058元;服務收入3150元。

1992年,紅星二場司法辦,受聘擔任15個基層單位的法律顧問,為單位或公民訴訟代理6件,代寫法律文書23份,接待來訪325人次,解答法律谘詢93人次,為企業挽回經濟損失21萬餘元。

1996年6月,紅星二場司法所開通了“148法律服務熱線”(法律服務電話號碼尾數為148,諧音“要司法”),工作人員履行“有問必答、有糾必解、有訴必幫、有困必助”的服務承諾,堅持“把法律交給群眾,送服務進入千家萬戶”的宗旨,認真對待職工群眾來信、來訪、來電。至2001年12月,“148法律服務熱線”共接待群眾來信、來訪145人次,接答法律谘詢求助電話156人次。

1993~2001年,紅星二場司法所進行訴訟代理32起,非訴訟代理196起,代寫法律事務文書187份,解答法律谘詢962起,接待來信來訪群眾1023人次,避免、挽回經濟損失89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