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7章 破產法(6)(1 / 2)

13.根據《企業破產法》的規定,第一次債權人會議由人民法院召集主持。下列各項中,屬於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後應當召開債權人會議的情形有()。

A.人民法院認為必要時

B.破產管理人提議時

C.債權人委員會提議時

D.占無財產擔保債權總額1/4以上的債權人提議時

14.根據企業破產法律製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於債權人會議職權的是()。

A.更換管理人

B.選任和更換債權人委員會成員

C.決定繼續或者停止債務人的營業

D.對破產申請受理前成立而債務人和對方當事人均未履行完畢的合同有權決定解除或者繼續履行

15.根據企業破產法律製度的規定,債權人申請對債務人進行破產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宣告債務人破產前,下列各項中,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的是()。

A.債務人

B.占債權總額1/4以上的債權人

C.占無財產擔保債權總額2/3以上的債權人

D.出資額占債務人注冊資本10%以上的出資人

16.根據企業破產法律製度的規定,在重整期間,有關當事人的下列行為中,不符合規定的是()。

A.對債務人的機器設備享有抵押權的甲銀行行使了抵押權

B.管理人為繼續營業向乙銀行借款100萬元,並以廠房為該筆借款設定了抵押擔保

C.債務人的出資人丙企業請求投資收益分配

D.債務人的董事丁未經人民法院的同意,將其持有的債務人的股權全部轉讓給第三人戊

17.根據《企業破產法》規定,下列各項中,人民法院應當裁定終止重整程序,並宣告債務人破產的情形有()。

A.重整計劃草案在債權人會議上進行分組表決時,四個表決組均未通過

B.重整計劃草案在債權人會議上進行分組表決時,部分表決組未通過且未依照《企業破產法》的規定獲得人民法院的批準

C.重整計劃草案在債權人會議上進行分組表決時,四個表決組均已通過但未獲得人民法院的批準

D.重整計劃草案在債權人會議上進行分組表決時,部分表決組未通過,但依照《企業破產法》的規定獲得了人民法院的批準

18.下列有關重整製度的表述中,符合《企業破產法》規定的有()。

A.債務人尚未進入破產程序時,債權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對債務人進行重整

B.債權人申請對債務人進行破產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宣告債務人破產前,出資額占債務人注冊資本20%的出資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

C.破產管理人負責管理財產和營業事務的,重整計劃草案由破產管理人製定

D.按照重整計劃減免的債務,自重整計劃執行完畢時起,債務人不再承擔清償責任

19.根據《企業破產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人民法院應當裁定終止和解程序,並宣告債務人破產的情形有()。

A.和解協議草案經債權人會議表決未獲得通過

B.債權人會議通過和解協議但未獲得人民法院認可的

C.債權人會議通過和解協議並獲得人民法院認可的

D.債務人未提出和解協議草案的

20.根據《企業破產法》的規定,對於債權人取得的附生效條件的債權,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A.管理人不得將破產財產對其進行分配

B.管理人應當依法提存對其的分配額

C.在最後分配公告日生效條件未成就的,應當分配給其他債權人

D.在最後分配公告日生效條件成就的,應當交付給該債權人

四、案例分析

1.2007年7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債務人甲公司的破產申請,並指定某律師事務所擔任破產管理人,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後,發生以下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