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戰爭連綿不斷,社會經濟遭到嚴重破壞。在驛傳方麵,由於舊製度已隨明王朝的滅亡而被摧毀,而新的組織機構尚未建立,因此驛政廢弛,驛路不通,驛傳運輸困難重重。
直到康熙年間,驛傳組織開始逐漸好轉。
清朝驛傳組織有驛、站、塘、台、所、鋪等6種。它們是聯係中原與邊疆的命脈和樞紐。其主要任務是:戰時負責軍餉、物資、兵器的輸送,以及軍機的傳報;平時則“宣傳命令,通達文移”,以及接待使臣、運送官物等。
當時除福建、廣東、廣西外,各驛站均配備有驛馬,有的還配有騾、驢、牛和駱駝。大站一般配備40匹或60匹,小站10匹或15匹。京師及直隸等少數驛站還備有驛車,而其他站則沒有驛車,但必要時允許雇用民車。大站設驛夫一二百名或七八十名,小站設二三十名不等。
站、塘、台是溝通內地與邊疆交通和通信的一種特殊形式,由軍卒充役,主要任務是飛遞軍事文書,並兼巡邏、偵察、運輸等多種職能。所是遞運所,專門運遞官物,後與驛合並,僅甘肅一帶保留。所內備牛車專門負責運輸,歸所在州縣管理。鋪是步遞組織。
(二)通往蒙古的主要驛道
清時,北京通往今內蒙古地區共有5條驛道。
第一條是喜峰口道。除喜峰口、寬城所設內地2站外,設蒙古站16個,即和齊台品郭勒、喀斯瑚、托和圖、伯爾克、黃華圖、錫喇諾爾、庫呼車、三音哈格、錫喇郭勒、奎素布托、博羅阿布齊、諾木齊、哈沙圖、哈拉塔克洛素特、珠特、哈達哈,途經喀喇沁、土默特、敖漢、奈曼、紮魯特、科爾沁、郭爾羅斯、紮賚特、杜爾伯特等20個旗。
第二條是古北口道。除古北口至坡賴邨所設內地6站外,設蒙古站10個,即默爾溝、錫爾哈、阿木溝、卓索、徹圖巴、賴三呼都克、錫喇木倫、噶察克、海拉察克、阿魯噶穆爾,途經翁牛特、劄魯特、巴林、阿魯科爾沁、烏珠穆沁等9旗。
第三條是獨石口道。除獨石口所設內地1站外,設蒙古站6個,即奎屯布拉克、額楞、額墨根、卓索圖、錫林郭勒、瑚魯圖,途經克什克騰、阿巴噶、阿巴哈納爾、浩齊特等7旗。
第四條是張家口道。除張家口所設內地1站外,在當時察哈爾境內設9站,從第一站察漢托羅蓋至第九站沁岱。在今內蒙古境內有9站,即烏蘭哈達、奔巴圖、錫喇哈達、布魯圖、烏蘭呼都克、察漢呼都克、錫拉木倫、鄂蘭呼都克、吉斯洪夥爾。途經四子部落、蘇尼特、喀爾喀、茂盟安等5旗。
第五條是殺虎口道。除殺虎口所設內地1站外,設蒙古站11個,其中北路4站,即八十家站、二十家站、薩喇齊、歸化城,皆在土默特境。由歸化城可達烏喇特等3旗。西路7站,即杜爾格、東素海、吉格素特、巴彥布拉克、阿魯烏爾圖、巴爾素海、察漢劄達蓋,途經鄂爾多斯旗。
(第五節)陸路交通管理機構及製度
一、主要管理機構
清朝的驛道修築、郵遞交通管理,仍沿襲明製,在中央由工部和兵部分別負責管理。在地方則是省級長官巡撫以下,按察司負責郵傳事務,或專設驛傳道來負責此事,或者委派給各府州縣官兼管此事。
(一)工部
《清通考》記,工部都水清吏司“掌水利、河防、橋道、舟車、券契、量衡之製”。
《清史稿》記,工部都水“掌河渠、舟航、道路、關梁、公私水事”。《大清會典》記,工部都水清吏司“掌天下河渠、關梁、川塗之政。凡京師城以內、城以外各經以街衢、環以河濠、疏以溝渠、達以橋梁。歲修則報於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