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9章 鐵路交通(5)(1 / 3)

1956年1月1日,鐵道部決定將北京、天津2個鐵路管理局合並為北京鐵路管理局,下設北京、天津、張家口、石家莊4個鐵路分局。管轄線路為原兩局範圍,線路總長2234公裏。1983年1月1日,太原鐵路局撤銷,所轄鐵路劃歸北京鐵路局管轄。北京鐵路局下設北京、天津、石家莊、太原、大同、臨汾鐵路分局。

截至2005年底,北京鐵路局所轄鐵路分布在北京、天津市和河北省、山西省及河南省、山東省部分地區、與沈陽、太原、濟南、鄭州鐵路局所轄鐵路相接,管內有京山、京廣、津浦、京原、京包、京通、京承、京泰、京滬、石德、石太、豐沙、錦承、京九、秦沈15條幹線,鐵路營業裏程全長4688.1公裏,其中雙線2753.4公裏,電氣化鐵路1536.8公裏;車站484個,其中特等站7個、一等站29個、二等站46個、三等站107個。

三、北京鐵路分局

1949年2月22日,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平津鐵路管理局成立,下設天津、張家口鐵路分局,未設北京鐵路分局,同年6月11日,管理局設立北平鐵路辦事處,負責對外聯係,指導北平地區原局屬各單位業務及處理緊急事項。新中國成立後,北平鐵路辦事處改稱北京鐵路辦事處。1950年3月1日,北京鐵路辦事處改組為北京鐵路分局。北京鐵路分局為區域性管理機構,對轄區內各基層單位實行直接領導,生產、財務計劃和財務結果由鐵路分局平衡分配和彙總。基層站段長對分局長負責,分局長對管理局局長負責。自此,廢除了分線管理體製,確立了鐵路分局集中統一管理的區域管理體製。根據鐵道部《關於調整鐵路組織機構的決定》,1953年1月1日,天津鐵路管理局劃分為北京、天津、太原3個鐵路管理局。北京鐵路管理局下設北京、豐台、張家口、保定4個鐵路運輸分局。1955年11月,北京鐵路管理局決定,北京鐵路運輸分局改稱北京鐵路分局。1956年1月1日,根據北京鐵路管理局命令,豐台鐵路分局並入北京鐵路分局。1958年1月1日,根據鐵道部撤銷鐵路分局一級組織機構的決定,北京鐵路管理局撤銷北京鐵路分局,成立北京車務段、豐台車務段,直屬於管理局。同年7月31日,北京鐵路管理局重新設立北京鐵路辦事處,並於1959年10月1日和1961年1月1日分別將張家口鐵路辦事處、承德鐵路辦事處劃歸於北京鐵路辦事處。1963年1月1日,按照鐵道部關於鐵路實行鐵道部、鐵路局、鐵路分局三級管理的決定,北京鐵路辦事處改為北京鐵路分局。

1967年6月,北京鐵路分局實行軍事管製,由軍事管製委員會管理。並將名稱改為“北京鐵路分局革命委員會”,1978年5月改回為“文化大革命”以前的名稱。1979年以後,北京鐵路分局機構和管理體製進行了一係列改革。實行全麵經濟承包後,路局、分局、站段三級管理職能的劃分是:路局為宏觀決策層;分局是全麵管理層,有相對獨立的經營管理權,對基層單位進行全麵直接管理;基層站段為具體執行層。為此,北京鐵路分局不斷完善和加強分局機關以運輸生產為中心的各職能部門,加強分局、站段、車間和班組四級管理網絡。

1994年5月1日起,分局機關行政管理機構名稱改為分處、室。分局機關設9室、22個分處級部、所等,定員799。2005年3月25日,北京鐵路分局撤銷,設立北京鐵路辦事處,機構調整後,原北京鐵路分局承擔的北京鐵路各站段的安全運輸監督職責改由北京鐵路辦事處負責。原北京、天津、石家莊3個鐵路分局的調度指揮權集中到北京鐵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