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0章 農村金融與“三農”問題(10)(1 / 3)

(二)農村資金外流嚴重,農村資金供求矛盾尖銳

目前,在農村的金融機構中,郵政儲蓄隻吸收農村資金而不發放貸款,吸收的資金統統上劃到地市級以上機構,然後轉存人民銀行獲得利息收入;而農村信用社也在強調資金的集中使用,往往也把吸收的農村資金上存到縣級以上機構。農業銀行對農村資金的抽離作用也仍然存在,數量不可小視。一方麵,資金需求旺盛。隨著農村經濟結構調整不斷深入,農村經濟發展的資金需求呈現剛性增長態勢;另一方麵,資金外流嚴重,信貸資金流向、流量發生了新的變化。因此,農村經濟對信貸資金需求量的剛性增加趨勢與農村資金外流之間的矛盾較為突出。近年來,我國農村存貸款數額呈不斷上升趨勢,同期存貸款差額也呈上升趨勢,存貸款比重不斷加大,反映出我國農村越來越多的資金通過金融機構逃離農村,進一步加劇了農村資金的供求矛盾。

(三)農村金融機構支農供給不足

目前,我國農村主要有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農村信用社等金融機構,但缺乏支農積極性,農業信貸資金供給不足。隨著金融體製改革的深入,商業性金融機構越來越注重效益,而由於農業經濟發展滯後,支持農村經濟無利可圖,還可能帶來金融風險,因此,機構網點大量從縣域農村撤出,上收貸款權限,導致農業信貸資金日益萎縮;農業發展銀行作為我國唯一的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目前隻承擔國有糧棉油流通環節的信貸業務,無力從事農業開發、農業產業化和農村基礎設施等支農事業,支農力度有限;目前農村信用社發揮著金融支農主力軍的作用,但農信社自身存在的問題以及在農村金融市場上的壟斷地位使其缺乏金融服務和產品創新的動力,支農後勁不足。總體來看,金融業支農供給嚴重不足,已經成為製約農村經濟發展,阻礙“三農”問題解決的重要因素。

(四)農業信貸管理機製不暢,信貸業務滯後

農業生產具有“高風險性、分散性、波動性、周期性”等特點,要求農業信貸資金的投入應該與之相適應。然而,我國的信貸管理機製存在很多問題,抑製了農業和農村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具體表現為:一是嚴格的信貸管理體製和貸款責任追究製,影響對農業信貸投入。一方麵金融機構為了防範風險,對資金實行集約化管理,上收貸款權限,基層行授信權限受到嚴重限製;另一方麵金融機構對貸款發放普遍實行第一責任製風險管理和貸款終身追究製,在目前信貸激勵與風險約束不對等的情況下,導致信貸員“慎貸”、“惜貸”、“怕貸”思想嚴重,限製了農業信貸的有效投入。二是農戶小額信用貸款額度偏小。隨著農村經濟結構調整和現代農業的發展,5千到1萬元的小額農貸授信額度遠遠不夠,資金供求矛盾較為突出。三是貸款利率偏高。目前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普遍上浮20%-100%不等,有的還“一浮到頂”,與農業生產收益率較低的現實相比,農民難以承受,也與國家的惠農政策相悖。四是貸款期限與農業生產周期脫節。由於現代農業已打破傳統農業的春種秋收模式,向反季節、長周期發展,一些特色農業的生產周期延長,而目前農金部門仍采取傳統的農業貸款發放辦法,無論貸款種類、用途均實行1年內的貸款期限,已不適應現代農業經濟的發展規律。五是農業貸款抵押擔保難。目前縣級擔保體係尚未健全和完善,部分縣市甚至還沒有一家擔保公司,且涉農業務稀缺,大部分農村中小民營企業和種養業農民因缺少擔保而被拒於貸款門檻以外,擔保抵押物缺失已經成為農民貸款難的突出問題。

(五)農業信貸機構的經營效率和可持續性差

農業信貸機構財務的健康和可持續發展是信貸支農作用發揮的基礎和前提。反映金融機構經營效率和可持續發展的指標很多,這裏選取了有代表性的資本利潤率和不良貸款率兩個指標。近年來,隨著金融改革的深入,我國銀行業在實現不良貸款率降低的同時,經營效率有了很大提高,但銀行業中的農業信貸機構表現不盡如人意。農村信用社作為信貸支農的主力軍,目前其經營效率是三大農業信貸機構中最好的,但其2005年資本利潤率仍比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平均水平低7.61個百分點,其不良貸款率按照四級分類統計仍達到14.79%;農業銀行正處在改革的風頭浪尖上,其2005年資本利潤率僅有1.31%,但不良貸款率卻高出我國銀行業平均水平17.56個百分點;農業發展銀行作為政策性銀行雖不以營利為目的,但也要最大限度地增強資產的安全性,2005年其不良貸款率仍然比較高,達到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