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多方參與。它是指鼓勵和引導企業、社區、民間組織和民眾等多元管理主體參與災害風險管理。
(6)公共意識。它是指廣泛普及“預防文化”和“風險管理”的理念,提高全民災害風險意識和防災減災意識。
四、中國的自然災害風險管理問題及戰略選擇
自然災害風險評估和管理研究工作在我國起步較晚,大約始於20世紀50年代,以地震、洪澇、幹旱等作為主要災種。我國自改革開放以來,尤其是參與“國際減災十年”活動以來,雖然對自然災害風險評估和管理的研究給予了重視,開展了許多有益的探索工作,但至今關於綜合自然災害風險管理的研究還比較缺乏,這已成為製約我國有效地開展這方麵工作以及深入開展防災減災工作的瓶頸。與國際上發達國家先進的自然災害風險管理體製相比,我國對自然災害風險及其管理問題的研究還存在諸多不足之處,主要是:管理體製以分領域、分部門的分散管理為主,缺乏整合和統一的組織協調;自然災害管理的重點是災害治理和危機管理而不是風險管理,缺乏整合的自然災害風險管理對策;自然災害風險管理主體以政府為主,沒有充分發揮非政府組織、學術機構和普通民眾等作用;缺乏獨立的、常設的綜合災害風險管理機構;整個社會缺乏足夠的自然災害風險管理意識;缺乏有效的信息支持和信息溝通的機智;缺乏統一的災害風險管理體係,缺乏係統化、製度化的災害風險教育和訓練機製。因此,改革我國現有的災害管理體製,建立健全綜合自然災害風險管理體製,是提高我國自然災害綜合管理水平的關鍵。
從中國自然災害風險管理的現狀出發,借鑒國際上發達國家和有關組織先進的自然災害風險管理經驗,結合中國的實際情況,構建符合中國國情的綜合自然災害風險管理體製和戰略,全麵提升政府和全社會的自然災害管理能力,是中國構造和諧社會和全麵實現小康社會及現代化的基本保障。在此,我們針對中國未來的綜合自然災害風險管理戰略提出以下政策建議:
(1)將自然災害風險管理納入未來國民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主流規劃活動中。政府及相關機構應注意將自然災害風險管理與經濟發展、資源和環境保護和社會基礎設施的發展結合起來。
(2)建立一個綜合性、常設性的綜合災害風險管理的組織體係和協調部門。進行災害管理應注意協調中央與地方、國家各部門間的關係,整合全社會的減災資源,發揮其整體功效,進而全麵部署和領導減災規劃和災害的預防、救助及災後的重建工作。
(3)研究製定綜合自然災害風險管理政策和法規,把綜合自然災害風險管理的關鍵環節、基本框架、主要內容、對策措施等以國家基本法的方式確定下來,同時界定受災人和受益人的權利和義務,確定不同利益主體之間的風險分擔機製,以提高我國的綜合管理和減災能力。
(4)建設中國綜合自然災害風險管理體係,對災害預警、預報,災害評價,災害規劃,災害應急處置(應急預案、救援隊伍等)進行係統和綜合管理。
(5)建立跨部門的政府綜合自然災害風險管理信息係統和決策支持係統。信息係統和決策支持係統的建立工作包括建立災害資料庫、知識係統、規範模型、災害預警係統、電子信息技術的應用平台等。此外,還應建立有效的綜合自然災害風險管理溝通機製,製定災害風險信息共享計劃,實現各部門、中央、地方之間,宏觀決策機構與救災部門之間,災害信息的及時傳送和交換,以及綜合自然災害風險信息的共享。
(6)合理地組織和協調不同管理部門和利益主體在自然災害風險管理不同階段以及不同風險管理對策中的功能和作用,充分發揮各減災主體的作用,是建立我國綜合自然災害風險管理體製和機製的關鍵。應通過製定正確的激勵機製來強化我國的災害風險控製能力,加強災害的風險管理工作。
(7)全民動員,廣泛普及“預防文化”和“風險管理”,加強災害風險管理的教育和訓練,以增強整個社會災害風險意識和應對災害的能力。
預防是解決危機的最好方法
——邁克爾·裏傑斯特
從某種角度來說,自然災害是無法避免的,但自然災害卻大多是可以預防和抵禦的。目前我國已經形成了較為全麵的減災體係。不過從現實情況看,這一減災係統還未發揮其應有的作用,現階段我國每年因各種災害造成的損失依然非常巨大,截至2005年10月,我國的自然災害損失已位居世界第三,每年的經濟損失超過了2000億元人民幣,其中自然災害每年致使農田受災達5億多畝,經濟損失達數百億人民幣。我們認為,造成這一結果的原因除了我國自然災害日漸嚴重的客觀事實外,主要在於減災係統的內在機製沒有真正完備,比如:減災監測預警係統類型單一、技術落後、管理分散、效率較低;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災害信息上報和發布製度、救災物資管理製度、抗災救災協調機製等尚待健全;減災的教育宣傳和法律體係尚需完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