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教育係統集中核算後固定資產有效性管理探討(1 / 3)

教育係統集中核算後固定資產有效性管理探討

工作研究

作者:陳燕燕 劉波

摘要:教育係統推行會計集中核算,有利於加強教育經費的管理和監督、規範財務管理和會計行為、提高教育資金使用效益。但是在固定資產管理和監控工作中依然存在著一定的局限性,本文結合工作實際,針對固定資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幾點設想,以規範固定資產管理,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率。

關鍵詞:教育係統集中核算固定資產有效管理

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改革的逐步深化,事業單位財務管理體製也因勢改革與完善。寧波市北侖區教育係統財務管理於2003年開始實行學校財務局核算並成立教育係統會計核算中心(以下簡稱“核算中心”)至今已有十個年頭,核算中心是在不改變教育係統各單位自主理財的前提下,取消其銀行開戶,實行集中支付、統一核算的機構。核算中心運營的前提是預算管理體製不變、單位理財機製不變、會計主體法律責任不變;統一賬戶、統一資金、統一人員,集中辦理資金結算,經費收支核算,會計報表編製及會計檔案管理。實行集中核算後,提高了各學校資金收支透明度和教育經費的宏觀調控程度,防止了學校資金被擠占、被挪用,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率,規範了財務行為。

一、教育係統固定資產管理問題分析

集中核算近幾年在固定資產管理方麵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首先,校領導已從思想上重視固定資產,並安排了專人負責管理、驗收、登記。2006年北侖區進行大規模固定資產清理後,各學校掌握了其固定資產的情況,也製訂了相應的管理製度,但在製度的落實和執行方麵仍有進步空間。其次,北侖區教育係統出台了北侖區學校教育裝備及大型物品自行采購管理實施意見、學校財務管理製度、固定資產管理製度等一係列文件,這些製度使學校在采購環節有據可依,從而減少了盲目、重複采購。再次,核算中心按現行財務製度進行集中核算使固定資產在賬務處理上實現了學校間的統一。然而,固定資產管理仍存在以下問題。

(一)實物管理與價值管理脫離

實行集中核算後,財務管理權往往脫離現場,特別是實物管理和價值管理脫節。各學校未建立固定資產台賬,或即使登記台賬也流於形式,不執行或不嚴格執行固定資產定期盤點製度。固定資產管理人對自身固定資產數目不甚了解。由於教育事業的不斷擴大,資產更新或改、擴建後,其價值、數量和使用狀況等發生變動,財務部門未得到及時的信息反饋;或人員更換未做好實物盤點、清查、交接等,固定資產清理時往往出現賬實不符的現象。

由於報廢程序複雜,固定資產報廢清理也存在時滯性。財務製度規定,資產單位價值在5萬元以下、資產處置累計金額20萬元以下報國資部門備案,超過上述金額報區政府審批。而在實際工作中,有些學校對早已出售、調撥、報廢的資產,例如電腦、網絡設備、教學儀器設備等,未能及時到財政局國資部門申請進行報廢處理或辦理國有資產調撥手續,或即使辦理了報廢處理及調撥手續也未將相關手續移交核算中心並及時入賬,導致賬麵上固定資產價值虛增。另外,對於大型基建項目,在集中核算模式下,受多種因素的製約脫離現場,由於對工程及進度不熟悉容易造成信息滯後,使核算中心的預算監控及審批權形同虛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