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安置再就業人員的商貿企業有哪些稅費減免規定?
答: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除廣告業、房屋中介、典當、桑拿、按摩、氧吧外)、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與其簽訂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也就是先減營業稅,如未達到減免定額的,再減城市維護建設稅,再減……,依次序扣減,減足免稅定額為止。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4800元。
對2005年年底前核準享受再就業減免稅政策的企業,減免稅期限未到期的,在剩餘期限內仍按原優惠方式繼續享受減免稅政策,至期滿為止。
21.城市維護建設稅是什麼性質的稅種?
答:城市維護建設稅是對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專用於城市維護建設的一種稅。
為了加強城市的維護建設,擴大和穩定城市維護建設資金的來源,1985年2月8日國務院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從1985年度起施行。城市維護建設稅作為一種為特定目的而征收的稅種,具有以下明顯特點:一是附加稅性質,是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稅額為計稅依據;二是適用稅率因納稅人所在地區不同而各異,稅收負擔也較為懸殊。開征城市維護建設稅,以稅收形式籌集城市建設和維護資金,使城市建設和維護資金有了一個穩定的來源。它對於解決新興城市的開發和老城市的擴展和改造,迅速改變城市和縣城的麵貌,搞好城市的維護和建設等方麵,都會起到積極作用。
凡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義務人,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7%;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不在市區、縣城、鎮的,稅率為1%;納稅人所在地為工礦區的,應根據其所在行政區劃分別按照上述規定的稅率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
22.教育費附加是什麼性質的收費?
答:教育費附加是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教育體製改革的決定》,加快發展地方教育事業、擴大地方教育經費的資金來源而征收的一種附加性收費。國務院於1986年4月28日頒布了《征收教育費附加的暫行規定》,1994年1月1日起,教育費附加的繳納人明確為凡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
教育費附加的繳納人以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稅額為計征依據,與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同時繳納;現行征收率為3.5%。
23.安置企業富餘人員興辦的經濟實體有哪些稅收減免規定?
答:對國有大中型企業通過主輔分離和輔業改製分流安置本企業富餘人員興辦的經濟實體(從事金融保險業、郵電通訊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服務型企業中的廣告業、桑拿、按摩、氧吧,建築業中從事工程總承包的除外),凡符合規定條件的,經有關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給予很大的優惠,3年內可以免征企業所得稅。但對上述那些桑拿、按摩等行業是不能享受免稅的,以體現區別對待,該優惠的優惠,不該優惠的不優惠。
24.再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有哪些稅收減免規定?
答:對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除建築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外),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扣減辦法也是采取定額依次扣減,即先減營業稅,如未達到減稅定額的,再減城市維護建設稅,再減……,依次序扣減,減足免稅定額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