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價款類型
由於EPC項目管理模式在我國相關法律法規條款中,沒有對其合同價格的確定方式進行嚴格約定,因此業主可以根據項目實際情況,製定合同價格的確定方式。
通常,EPC項目管理模式的合同價款類別大致分為:固定總價、固定單價、成本+酬金三大類:
成本+酬金。合同價款由“成本+酬金”組成,“成本”通過項目運作核算確定,“酬金” 與業主協商確定或依據實際成本按照比例方式確定。
固定單價。即總承包商中標單價固定,項目完成後依據實際發生工作量進行合同最終價款的計算確定,工程量發生變化等因素也應計入費用調整。
固定總價。即合同價款相對固定,除不可抗因素、業主要求發生改變等合同約定的情況外,合同價款將不會發生改變,即使發生工程量變化、工期延誤等。
2.合同價款類型的選擇
“成本+酬金”、“固定單價”的合同價款類型,適用於工程規模小或來不及進行招標的項目,但這兩種類型都是將工作量的風險推到業主方,最終價格都是按照實際發生工作量做為依據,即不利於控製成本,也不能約束總承包商將工作重心放到“如何優化設計、努力整合、減少不合理工作量”上來,無法充分發揮總承包商的設計潛能。
因此筆者認為,對於正常運作的項目建設,這三大價款類別中“固定總價”最能體現EPC項目管理模式的主導思想,充分發揮總承包商綜合實力和主動性,最大限度減少業主項目管理風險。
通過合同條款的約定,將合同價款相對固定,將設計變更、各階段銜接、質量控製等環節均做為總承包商的約束點,除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所產生費用都由總承包商承擔,以此實現自身保效增盈和甲乙雙贏。
3.固定總價的確定方式
既然固定總價有諸多優點,則必然需要提及其合理的確定方式。在多家總承包單位參與投標時,如何擇優選中總承包商、合理確定合同價格,是對業主招投標管理水平、標書質量評審能力的考驗。
在招投標管理方麵,需要業主依據工程實際情況,製定適合該項目的評標辦法,由評標專家對標書進行評定,用分數量化技術標、商務標的權重比例、標書質量。若業主投資有總額限製,還可隨招標文件發布最高限價。
在此基礎上,製定商務報價的評比辦法。如果有多家單位參與投標,可去掉最高報價及最低報價,中間報價進行平均值計算,由此確定報價的加減分區域,計算此部分商務得分;若項目有投資總額控製,還應設定最高限價。
做到了上述要求,基本可以順利確定最優的總承包商,以此進行商務得分的評判和商務報價的合理修訂,最終確定合理價格。
六、結論
EPC項目管理模式的重要特點是充分發揮市場機製的作用,更加清晰地明確業主和總承包商的角色和各自承擔的風險和義務,但由於國內法律法規上的缺項或弱項,承包商的先天不足使其與推行EPC項目管理模式要求之間存在諸多不適應等因素,因此,需要從建立和完善相應的政策法規入手,把功夫下在提高業主方的管理素質上,全麵對接EPC總承包的規則和要求,加快承包隊伍的整合,推動EPC項目管理模式更好更快發展。
本文從筆者接觸的EPC項目管理模式中發現的問題,淺析該模式的適用類型及合同價款的合理確定方式,期望能起到借鑒作用,不足之處敬請批評指正。
參考文獻:
[1]陳六方,顧祥柏. EPC項目費用估算方法與應用實例[A].北京: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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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單位: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新疆 烏魯木齊 83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