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關於對我國銀行信貸投放節奏性調控的思考(1 / 2)

關於對我國銀行信貸投放節奏性調控的思考

經濟管理

作者:翟光浩

摘要:本文著重根據銀行信貸投放的節奏性調控在縣域實際金融中的實施情況,調研分析了這種調控方式存在的一些問題,提出了改進這種調控方式的對策措施。

關鍵詞:信貸投放 節奏性調控

近年來,我國宏觀金融調控在強調了總量調控、結構調控的同時,也更加注重了節奏性調控。這些調控方式的綜合運用,其目的即是要提高宏觀金融調控的效果。但從幾年來的實際操作情況看,這些調控雖然收到了一定積極成效,但在實際經濟金融工作中,各地仍反映出較多的問題,存在一些不如意的地方。

主要原因是在實際金融調控中,一些地方人民銀行機構的信貸部門把信貸投放的節奏性調控機械地簡化成信貸投放的季度性數字化均衡投放,如一年四季按30%、30%、20%和20%的節奏投放等,往往造成了經常性局部的區域性流動性過剩或緊張情況,對局部區域經濟的健康發展形成了一定的負麵影響,如2012年一度引起的局部“錢荒”現象,以致引起了一定的社會負麵反映。實際上,無論是信貸投放的總量調控、結構調控,都必須遵循實際經濟發展的客觀規律進行,必須遵循市場的實際需求進行,而不能違背經濟規律背離市場需求進行調控。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進一步確定了市場在經濟發展中的決定性作用也正是符合實際經濟規律需要這個道理。

從目前我國銀行信貸投放的節奏性調控情況看,主要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一是目前我國銀行信貸投放的節奏性調控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有悖於我國經濟發展的基本國情。隨著改革開放的發展,雖然我國的工業經濟和二、三產業經濟獲得了突飛猛進的快速發展,但我國幅員遼闊,農業經濟發展仍是我國國民經濟的基礎,是我國的基本國情。春耕、午收,秋耕、秋種仍是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季節性特征,因此對銀行信貸資金需求的有旺有淡季節性變化是我國實際國情的客觀需要。一味要求銀行信貸的季節性數字化(而非經濟學的均衡)投放,明顯不符合我國經濟發展的基本國情。

二是目前我國銀行信貸投放的節奏性調控方式,有悖於我國經濟發展的需求規律。我國年度經濟的發展是有一定的季節性需求規律的。如一季度元旦、春節期間,是我國居民傳統的婚嫁和買房、購物等消費旺季,是政府、企事業單位兌現職工福利、獎金等資金需求旺季,也是銀行存款快速增加的旺季。因此,一季度銀行信貸投放較多,既有社會的客觀需求,也有銀行存款增加形成的內在壓力的體現,即存款增加促使銀行尋找信貸資金出路的需要。所以,如果一味以行政方式要求銀行一季度信貸投放保持與其他季度信貸投放的數字化均衡增長,不僅有悖於我國社會的客觀需求規律,也會因存款增加和信貸投放的錯位損及銀行自身利益的發展。

三是目前我國銀行信貸投放的節奏性調控方式有悖於市場經濟的發展規律。市場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特征就是訂單經濟的發展。而訂單經濟對銀行信貸資金的需求是隨著市場行情的變化和定單的變化形成的,因此如果片麵要求銀行信貸投放按季按月的數字化投放,就會造成訂單經濟發展對銀行信貸資金需求與銀行信貸資金投放的錯。因此,市場條件下的經濟發展對銀行信貸資金的需求是有著因時因地和市場變化的客觀規律的,如果一味地以行政方式要求銀行信貸投放按月按季的數字化投放,顯然有悖於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規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