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旅遊中社區參與的有效性探析
公共管理
作者:鄭玉梁
摘要:在我國社區參與生態旅遊的重要性被一再提及,但是就目前來說社區參與生態旅遊的實施效果卻很難讓人滿意。本文針對我國社區參與生態旅遊的困局進行了分析,並試圖通過引入新公共服務理論,站在社區參與及有效性的角度對改善和提升社區參與生態旅遊效果提出了建議。
關鍵詞:生態旅遊 社區參與 新公共服務理論
一、社區參與和生態旅遊
1.社區參與
德國著名社會學家滕尼斯於1887年發表的著作《社區和社會》中首次使用了社區這一概念[1],隨後社區理念在不斷的發展和修正中逐漸被人們所理解、接受和應用。
由於人們對於社區建設和發展的推動力量、前進方向和利益實現等問題的思考,社區參與開始成為人們所關注的熱點。
社區參與的定義可分為廣義和狹義兩種。廣義定義是:社區參與既是政府及非營利組織介入社區發展的過程、方式和手段,更是指社區居民參與社區發展計劃、項目等各類公共事務與公益活動的行為及其過程,體現了居民對社區發展責任的分擔和對社區發展成果的分享。狹義上的社區參與就是指居民社區參與,即社區居民作為社區管理的主體與客體,參與社區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及活動的行為和過程[2]。
2.生態旅遊中的社區參與
從生態旅遊的定義中不難發現,實現社區利益是生態旅遊的重要特征和目標之一。依據國際常引用的生態旅遊的定義:生態旅遊是一種到自然地區的責任旅遊,它可以促進環境保育,並維護當地人民的生活福祉(國際生態旅遊協會)。不難看出,生態旅遊的重要目標之一在於增進當地社區的發展和居民的福祉,生態旅遊的發展計劃中,地方社區和居民應扮演重要的、積極的角色。
社區參與則正是保障當地社區利益、驅動當地旅遊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途徑。墨菲於1985年首度把社區參與的概念引入旅遊業,開始嚐試從社區的角度研究和把握旅遊[3]。社區參與旅遊發展(Community Involved Tourism Development)概念的提出也順利成章。社區參與旅遊發展是指把社區作為旅遊發展的主體進入旅遊規劃、旅遊開發等涉及旅遊發展重大事宜的決策、執行體係中。
二、國內的社區參與現狀
1.缺乏對於社區參與的理解
在生態旅遊景區,當地社區的主體往往是剛剛走出或還沒有完全走出農田的農民,受到經濟發展落後、知識水平有限的客觀條件限製,再加上中國長期以來形成的宗族社會思想影響,當地社區往往民主意識淡薄,對於社區參與的理解也難以適應發展理想社區參與的要求。不少居民具有較強的依賴心理和領受意識,將政策製定和實施視為政府的事、景區管理者的事,在不涉及眼前利益時較少對公共事務表達自己的意見,更不用說主動的參與到環境保護、景區的建設和發展等較為宏觀且複雜的工作中。
2.行政化的參與機製
在我國,社區建設往往是建立在政府的強大行政推動力的基礎上,表現為政府的行政規劃與推動是社區建設工作者的直接動力,而且政府的行政號召、協調與監督也直接構成社區單位參與共建的基礎[2]。這種靠行政力量來推動的方式吸引不了居民的自願參與。在行政推動的社區參與機製中,無法與居民進行有效的溝通、居民的意見和建議能得不到重視、居民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整個過程難以做到公開透明都是阻礙居民積極投入社區參與的難題。
3.經濟參與為主
從居民參與生態旅遊的領域來看,當地居民顯著的經濟參與被視為保護區旅遊的一個重要特征[4],其也是我國生態旅遊區居民的主要參與形式[3]。
由於生態旅遊區帶來了包括提供旅遊服務、提供餐飲住宿、售賣紀念品等在內的一係列經濟活動的介入機會,而當地社區居民由於具有得天獨厚的資源優勢,往往會主動的參與到這一係列將會帶來可觀經濟收入的活動中。
而我國生態旅遊區居民在政治參與(當地居民參與到生態旅遊社區乃至景區發展的建議和決策過程中)、社會參與(社區居民共同努力營造和諧良好的社會環境)等領域的社區參與則仍處在起步階段。
三、有效的社區參與
1.新公共服務理論為有效的社區參與提供了理論支持
新公共服務理論是以美國著名公共管理學家羅伯特·丹哈特為代表的一批公共管理學者基於新公共管理理論的反思。新公共服務理論認為,公共管理者在其管理公共組織和執行公共政策時應集中於承擔為公民服務和向公民“放權”的職責,他們的工作重點既不應該是為政府航船掌舵,也不應該是為其劃槳,而應該是建立一些明顯具有完善整合力和回應力的公共機構。
由於生態旅遊景區的開發和管理涉及到了環境、社會文化、經濟發展模式、基礎設施等多方麵的衝突,祖祖輩輩生活在這裏的居民的生活、生產活動都受到了顯著的影響。因此如何衡量和分配各種利益相關者之間的利益、如何實現公共利益最大化和並促使各利益相關者理解並承擔公共責任就變得尤為重要。要在這些錯綜複雜又細致入微的利益關係中找到平衡點和公共利益的突破口,貫徹“放權”思想則十分關鍵。在這一過程中,政府部門及景區管理者應當提供一個自由平等的討論平台,並通過一係列製度來保障這一平台始終自由平等,其產生的解決方案符合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並確保公共利益處於主導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