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這還不算嚴重的,最嚴重的是那些借錢的人,他們借錢自然是因為手頭缺錢,可他們越是借錢手中就越是缺錢,這樣利息滾來滾去,到最後根本就無力償還,他們不是被人毒打,就是做偷雞摸狗的事情來弄錢,再不濟就隻有賣兒賣女。
一想到這些,花郎就覺得自己的方法給一些別有用心的人提供了罪惡的靈感,這讓花郎很是內疚,而內疚之後,他覺得必須嚴厲打擊這兩者情況,他們要禁止那些百姓融資,更不能允許那些借錢給人家的人放高利貸。
禁止融資還好說一點,因為這些融資的人沒有經濟實力做後盾,所以說禁止就禁止,而且就算最後這些融資的人心中不服要上訴的時候,李景安可以要求他們出示自己的資金能力,如果他真的有能力償還那些借錢給他們的人,那他們可以融資,不過卻必須將他們的資產的一半押在府衙,這樣一來,就算他們最後破產了,府衙也可以用他們原先存在府衙的錢對那些人進行賠償。
這些都是花郎想出來的辦法,那些融資的人多半手裏沒有多少錢,一被調查,立馬被那些被融資人給看了個明白,既然看出對方沒有雄厚的資本,他們又怎麼可能把錢借給這些人呢?
而一些手裏有錢的,一聽要把一半資產押在府衙,頓時不幹了,他們可不想把錢押在府衙。
融資的事情打擊掉之後,那些放高利貸的也也就少了,因為花郎和李景安他們發現,那些融資的人融資之後,並不是說要去做什麼生意,而是要拿那些錢去放高利貸,如果他們融不來資,自然也就沒有本錢去放高利貸了。
不過,放高利貸的人並無法杜絕,畢竟世上的有錢人和窮人很多,有錢人需要錢生錢,而窮人需要錢,如此有了供需關係,這種情況便杜絕不了,李景安對於此事沒有辦法,最後隻能規定見到一個就嚴懲,因此,那些放高利貸的慢慢的進入到了地下。
經過一番運作,花郎他們從中得出這樣一個結論,花郎的提議對大宋來說可謂是有利有弊,花郎的這些提議對於充實國庫很有效,可這些方法被那些不法之人學去,卻成了他們謀生的手段,當然,人有謀生手段並不是錯事,可錯就錯在他們不該用這種手段來謀自己的生而斷他人的路。
總的來說,花郎的提議是利大於弊,若能加強管理,可以把弊端降低到最小。
這樣忙完之後,花郎和溫夢等人累的夠嗆,而且這個時候,溫夢頗有些抱怨,道:“我們忙了這麼久,卻一點好處沒有撈到,真是可惜。”
其他人連連跟著附和,他們又不是朝廷官員拿著朝廷的俸祿,怎麼能幫朝廷做這些事情呢。
花郎對此事倒並無任何怨言,畢竟對他來說,閑著也是閑著,若能將朝廷發行交子的危害降到最低,對百姓來說也算是一件功德之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