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章 個人金融概述(1)(1 / 3)

2.1.個人金融的概念

個人金融是全篇論文研究的核心和主題,因此首先討論個人金融的概念,對全文有著前提和鋪墊的作用。

2.1.1.金融的基本概念

個人金融的主體是“個人”,內容是“金融”,我們先從金融的基本概念入手研究。

在現代經濟中,“金融”占據了極其重要的位置,可以說,沒有金融就沒有今天經濟如此繁榮和發展,但是,究竟什麼是“金融”?

在現代漢語中,“融”是動詞,相當於“熔”,意思是融化或者“熔化”,實際是一個物理的過程,指固體受到外力的作用或因外在環境的變化,由固體轉換為液體的過程。而“金”在古時中國多指“銀票”、“銀號”之類,大多與“貨幣”和貨幣的流通、交換相關。“金融”的概念與物理學上所指的有類似之處,也是指一個過程。

古漢語的解釋與經濟學對於“金融”的專業解釋有異曲同工之妙。

在《現代金融大辭典》中,對“金融”做了如下解釋:金融“指貨幣資金的融通。即貨幣、貨幣流通、信用以及與之直接相關的經濟活動,如貨幣的發行和回籠,吸取存款與發放貸款;金銀、外彙和有價證券的買賣;保險信托;國內、國際的貨幣支付結算等”並進一步解釋到“金融是商品貨幣關係發展的必然產物,它隨著社會經濟和商品貨幣關係的發展而發展,同時又對社會經濟的發展發生重要的促進作用。”

進一步的考察可以發現,金融的正式概念應該是從西方生成的,英文即“Finance”,在被翻譯成中文時應該是既有“財政”又有“金融”的意思,當然,“財政”也可以理解一種“政府金融”方式,不過是體現主體是政府時的資金融通及管理過程。

在西方,“Finance”的基本含義就是“融資”,意思是微觀經濟主體在金融市場從事融資、投資活動的概括。這個微觀經濟主體應該是既包括公司(企業)也包括個人。

前麵已經談到“金融是商品貨幣關係發展的必然產物,它隨著社會經濟和商品貨幣關係的發展而發展,同時又對社會經濟的發展發生重要的促進作用。”,因此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傳統金融與現代金融對於“金融”本身的認識,就有了不同的視角,對此,曾康霖主編的《金融學教程》對此做了很好的總結,(1)傳統金融側重於從宏觀經濟活動以及從宏觀經濟活動與微觀經濟活動相結合的角度去分析貨幣、信用以及金融機構的運作狀況,而現代金融側重於從微觀經濟活動,特別是從資本市場上投資主體的角度去分析投資行為和資產選擇。(2)傳統金融著力於現狀的考察和靜態分析,現代金融著力於預期的考察和動態分析;現狀考察和靜態分析具有較多的確定性,而預期考察和動態分析具有較多的不確定性。不確定性會帶來風險,所以現代金融強調的是金融活動越來越市場化,在市場化中要避免和轉移風險。為了避免和轉移風險,要進行資產組合,要合理定價,要有更多的金融產品可以選擇,所以金融活動市場化—資產定價、資產組合—提供更多的金融商品可供選擇,是互相聯係的。這一套成為現代金融理論的核心內容。(3)傳統金融著力於製度分析和相關分析,特別是金融與正式製度和經濟運行的關係,而現代金融著力於對行為主體的心理分析和目標分析,1960年興起的“現代金融”是建立在Miller和Modigliani提出的套利原則之上,並以馬科維茨的組合理論,夏普、Lintner和布萊克(Black)的資本定價理論,布萊克、斯科爾斯(Schles)和Merton的期權理論以及Fama的效率市場假說為主體,它的最主要特征是以投資者的理性假設為研究前提。

筆者通過研究文獻,認為以多種視角考察研究金融,可從從下幾個方麵給予定義:(1)如果從融資活動的運作機理考察,可以把金融定義金融資產的交易行為;(2)如果從融資活動的領域和著力點考察,可以把金融定義為資本資產的供給及定價;(3)如果從融資活動主體的行為目標考察,可以把金融定義為風險與報酬的權衡;(4)如果從融資活動的社會效應考察,可以把金融定義為不同主體對貨幣資金的管理。

2.1.2.個人金融與家庭金融

在市場經濟中,經濟行為主體可分為公司(企業)、家庭(包括個人)和政府,與此相對應,在金融領域中,也可以按金融的行為主體分為公司金融、家庭金融和政府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