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章 企業組織法(3)(1 / 3)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公司登記中注明自然人獨資或者法人獨資,並在公司營業執照中載明。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章程由股東製定。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股東會。股東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所列決定時,應當采用書麵形式,並由股東簽名後置備於公司。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製財務會計報告,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與個人獨資企業的區別

1、法律形式不同

(1)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在法律形式上,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法人企業。具有法人資格,能夠以自己的名義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

(2)個人獨資企業屬於非法人企業,在法律形式上不具有法人的資格。是獨立的民事主體,可以以自己的名義進行民事活動,

2、設立主體不同

(1)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根據公司法第五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本法所稱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隻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即設立主體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

(2)個人獨資企業。根據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二條的規定,“本法所稱個人獨資企業,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即設立主體隻能是自然人。

3、設立條件不同(主要體現在關於法定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上)

(1)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既適用公司法中關於公司設立的一般性規定,同時還必須符合公司法關於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特別規定。根據公司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萬元,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額”。另外,根據公司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於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30%。

(2)個人獨資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條件要相對寬鬆,根據《個人獨資企業法》第八條的規定,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並沒有法定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的限製,隻需“有投資人申報的出資”即可。而個人獨資企業對出資類型,即貨幣資金或非貨幣資金占投資人申報出資的比例,並沒有作出任何強製性規定。

4、承擔法律責任不同

(1)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

(2)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對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即當企業的資產不足以清償到期債務時,投資人應以自己的個人全部財產用於清償,這實際上是將企業的責任與投資人的責任連為一體。

第四節 股份有限公司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持有股份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有:

1、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資本,分割為等額股份。股份總數乘以每股金額,就等於公司全部資本總額。股份成為股東的最小出資單位。按照股份平等的原則,股東權利的大小,與其所擁有的股份數量成正比。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以股票為表現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即股份以股票的形式證券化。這樣便於募集資金,同時便於股份的自由轉讓和變現。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不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公司債權人不能越過具有獨立人格的公司,對已經完成出資義務的股東主張債權。

4、股份有限公司是開放型的大規模企業

股份公司是麵向社會募集資本,具有最廣泛的社會性。股份有限公司能夠動員大眾資本,使巨大的資本集中於公司,因此股份有限公司通常是大規模企業。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

(一)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的條件

1、發起人符合要求

發起人是籌辦公司設立事項、參與公司章程的製定,並依法認購其應認購的股份的人。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2、發起人認繳和社會公開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

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向社會公開募集的股本,出資人隻能以貨幣的形式出資。發起人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發起人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的金額不得超過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