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章 氣候談判背後竟是赤裸裸的國家利益(1 / 2)

國際社會為製定議定書舉行了多次談判,但由於減、限排溫室氣體直接涉及各國的經濟發展,各方難以達成一致,導致聯合國氣候談判異常艱難。

在全球氣候談判中,一般將所有國家分成三派,一個是歐盟、一個是美國為代表的傘形集團,包括美國、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亞,一個是發展中國家,三派利益各不相讓,三派之間的爭鬥貫穿了整個聯合國氣候大會。

對氣候變化反應最為積極的無疑是歐盟,主要原因是歐盟各國國內環保勢力較強,清潔能源在其能源構成中比例較大,也力圖在國際上高舉環保旗幟,並擁有先進的環保技術和較充足的資金,極力要求立即采取較激進的減、限排溫室氣體措施。

在歐洲來講,並不存在一個強大的反對新能源的利益集團,因為無論是英荷殼牌、道達爾,還是英油,都麵臨北海石油開始幹枯的狀況。而碳排放引發的碳金融,肯定對英國的好處,要遠遠高於石油上失去的利益。

對於發展中國家而言,基本上是陪太子讀書,在發達國家占主導的世界格局中,聲音最為微弱,其利益也容易被忽視。

如果實行強製性的減排溫室氣體,將可能使國內經濟發展受到很大的限製,一方麵是沒有技術,唯一的途徑,隻有從發達國家購買,二是沒有資金,對很多國家來說,國內問題一大堆,解決吃飯問題是最緊迫的任務,哪有閑錢去買價格昂貴的太陽能等新興能源技術。

發展中國家其實也有自己不減排的理由,全世界的溫室氣體絕大部分都是發達國家排放的,把地球給“汙染”了,最後卻又要拉發展中國家一起處理,這不是開玩笑嗎。像村裏一塊公共活動場地,先一幫有錢人弄得臭氣熏天,汙穢不堪,窮人家裏沒有多少錢,較少搞戶外活動,現在有錢人理直氣壯地說,為了讓大家以後都能有happy的機會,我們還是一起來把公共活動場地清掃一下吧。

發展中國家本來是湊熱鬧,打打醬油,看有沒有好處撈一筆的,現在卻要承擔富人們無度揮霍的後果,這是哪門子事啊,發展中國家心裏情緒一直很大,堅決不替發達國家買單。

但發展中國家受到強大輿論的壓力,被要求參與全球減排,頭一下被搞得很大。在氣候談判中,發展中國家一直堅持《框架公約》相關規定,拒絕承擔與自身經濟發展水平不相適應的義務。如果堅持要讓發展中國家減排也行,那也讓些利益出來,發展中國家一要資金,二要技術。但在這兩樣上,歐美等國又耍起了滑頭。

在技術轉讓問題上,發達國家辯稱減排技術都掌握在私營企業手中,存在知識產權問題;資金問題上,發達國家表示應通過市場機製解決。

這樣沒有誠意的買賣,發展中國家當然認為是發達國家的托辭,缺乏誠意。

美國是世界超級大國,以占全球3%~4%的人口消耗了全球約1/4的資源,按理是減排的重點單位,但在應對全球氣候變化中,美國卻是態度最消極的。

能在國際上博得好名聲的事美國人肯定願意幹,但要考慮它的成本。1998年7月克林頓政府公布了一份經濟顧問委員會的報告,這份報告認為通過和其他發展中國家之間按照清潔發展機製進行排放交易,可以使美國減少原先估計花費的60%就達到《京都議定書》規定的2012年的排放要求。

但這個減排成本對美國人來說卻認為比較大,包括國會預算辦公室、美國能源部、能源信息管理局等經過認真的經濟評估,認為履行《京都議定書》有可能會大幅降低美國GDP增長。

因此美國在氣候談判上的策略便是,如果要減排一起減,不能僅讓美國帶頭,要死也要拉個墊背的,而發展中國家很難作出讓步,這給美國一個最好的借口。

權利和義務的動態平衡支撐著國際合作的有效開展。

對美國來說,《京都議定書》並不具備上述的特點,或者說美國在減排方麵,隻有義務,沒有權利,這樣吃虧的事美國人並不甘心的。

義務的承擔如果沒有相應的經濟效益,那唯一的辦法就是用道德來約束了。美國資深經濟學者、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喬治·阿克羅夫說得就很明白:“這(治理全球變暖)不是一個成本與收益問題,而是一個道德問題。”

麵對這樣一個道德問題,美國前國務卿賴斯給了國際社會一個明確的答案:“政策的製定應該從國家利益出發,而不是考慮虛幻的國際社會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