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挖出舞弊的根源
從當前情況來看,企業之所以會頻繁發生會計舞弊,其主要根源就在於:
1.企業內部控製製度缺乏或無效
從目前國內企業的現狀來看,公司控股權一股獨大,決策權控製在一個或少數幾個人手中,內部控製存在嚴重缺陷;內部審計的功能極不健全;高層管理人員頻繁變動;企業過度擴張;此外,由於企業內控製度的設計和運行受製於成本效益原則,管理人員在執行內控製度時的判斷失誤以及對指令的誤解而使內控製度失效;相關職務的管理人員相互勾結,內外串通導致舞弊;高級管理人員將自己的行為淩駕於控製製度之上,特別是在政企不分和行政幹預下,導致了股份公司的董事會、監事會形同虛設。這些內在因素的共同影響,削弱了企業內部控製製度的約束力,必然容易誘發會計舞弊行為。
2.目前的企業績效評價體係尚有不完善的地方
目前,大部分企業還是把建立在權責發生製基礎上的營業利潤作為評價企業業績好壞的主要方法。以權責發生製下的營業利潤來評價企業經營好壞的好處是符合目前的會計製度,簡便易行。但同時也要看到,建立在權責發生製基礎上的營業利潤由於常常受到成本費用在受益期間攤配的影響較大,而這種攤配的合理與否往往是建立在企業經營者對相關經濟事項的“合理預期”的基礎上的,因此其科學性、公允性外界無法準確了解。這就為經營者作假舞弊提供了方便,即使其作了假也不能及時地被發現。
3.監督和激勵機製不對稱
目前,在許多企業中,特別是在國有企業中,監督與激勵機製不對稱的情況比較嚴重。一方麵,經營者的業績與報酬往往隻簡單地以工資的形式被一次性規定了,不能及時地按照經營者所做的貢獻來對經營者進行對等的激勵。經營者為企業做出了貢獻,但是卻沒有得到相應的回報,心理上的不平衡加上物質上的不滿足成為個體實施舞弊行為的動機。另一方麵,由於我國經濟尚處於轉軌時期,現代企業製度尚未真正地建立起來。因此,在企業中普遍缺乏嚴格的、科學的監督和約束機製。所有者授予給經營者的權力過多,並且對授予的權力監督不力。
4.社會中介組織參與舞弊
當前各國的法律規定事務所的業務範圍大體包括兩部份:一部分是審計業務,另一部分是谘詢服務。谘詢服務不僅包括了代理會計業務,而且包括信息技術、法律援助、納稅計劃、人力資源招聘方案等業務。據統計,美國1999年會計師事務所的谘詢服務收入占了全部收入的51%。安達信事務所2000年獲得安然公司付給的業務收入5200萬美元,其中2700萬美元是谘詢和其他服務費用。顯然,谘詢服務已超過了審計業務,成為事務所主要的業務,使得事務所在進行審計時不得不考慮另一方麵的收益,與企業形成了利益共同體。
5.對舞弊者處罰不力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二條規定:“公司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提出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的,對直接負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會計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及其他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可以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的行政處分”。還有不少條文隻是羅列“不得”有這樣或那樣的行為,卻沒有給出“違反了怎麼處理”的下文。
3.2鑒別舞弊的方法
會計錯弊手法鑒別是規避和降低審計風險的重要手段,是實質性審計的重要內容。會計作弊的手法雖然形態各異,手法繁多,但隻要保持高度的警覺,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和專業判斷能力,認真麵對,審計風險是可以降低和規避的。
1.要精通會計業務,熟悉財稅法規,熟練掌握和靈活運用
甄別作弊的技術方法具備較強的分析、判斷和研究解決問題的能力,不斷提高會計舞弊鑒別工作效率。同時,要嚴守獨立審計原則,不可輕信被審單位的保證和解釋,不為各種利益集團所左右。
2.在製定審計對策時要辯證地看問題
風險基礎審計雖是特別關注了風險,有助於風險的規避,但如果忽視了對盲點盲區和難點的審查,風險仍然存在。符合性測試隻是評價審計風險程度,製定審計計劃的一種必要程序。符合性測試通過,未必就可以高枕無憂,往往是製度健全,內控嚴密的背後更可能隱藏著很深的舞弊。
3.要克服畏難情緒
隻要認真細致,熟悉作弊的手法和“訣竅”,無論作弊者怎樣詭秘、狡詐,總有蛛絲馬跡可尋,總有異常現象顯現,隻要抓住關鍵線索,順藤摸瓜,就不難發現和證實問題。
4.要不斷總結會計舞弊鑒別過程中的經驗教訓,關注新出現的會計舞
弊手法,掌握對各種錯弊形態的審查和識別的要領學習和借鑒他人的成功經驗,領悟和歸納出自己的鑒別方法和要領,力爭迅速地發現和揭穿會計舞弊。要用懷疑的眼光審視容易出現風險點、風險區、產生盲點、盲區的地方,運用科學的分析審查鑒別錯弊。有時候還要利用和發揮專家的特殊作用。
3.3掌握查找舞弊的方法
查賬的方法很多,各有各的使用目的和適用性。但是,它們之間並不是相互排斥,而是存在著密切的聯係,無論是查賬的一般方法與查賬的技術方法之間,還是其各自所包含的方法之間,都有某種內在聯係。往往是各種方法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或者使用某一種方法又必須依賴於另一種查賬方法。所以,在運用查賬的各種方法時,必須注意它們之間的密切聯係,結合使用。
查賬方法按照作用來分,可以劃分為查賬的基本方法和技術方法兩類。查賬的基本方法有順查法、逆查法、詳查法和抽查法等。查賬的技術方法有檢查、觀察、詢問、函證、分析比較等。下麵就詳細介紹幾種方法:
1.順查法和逆查法
(1)順查法。
順查法是按照一筆交易在會計記錄中的順流程序,以確定交易處理是否具有完整的過程。
順查法從會計憑證入手,順著記賬的順序依次核對,比較容易弄清問題、查明原因,而且順查法由於對每一會計資料都要進行檢查,不會有所遺漏,可以保證查賬的完整性。但是由於順查法必須對每張憑證、每本賬簿進行逐一審查,查賬時必然費時費力,難以抓住重點,隻能適用於業務量較小的小型企業。
“例”在檢查過程中,發現某張現金付款原始憑證上收款人簽字不全,而這張憑證反映的金額又比較大,若會計記錄是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貸記“庫存現金”科目,查賬人員應運用順查法檢查“其他應收款”有關明細賬,直到財務報表上的記錄。在核對、審閱、調查的基礎上,查清楚這筆業務的來龍去脈,以確定是否有錯誤或存在弊端。
(2)逆查法。
逆查法是按照一筆交易在會計記錄中的逆流程序(由最後的處理步驟至原始單據為止)查核,以確定已入賬交易是否正確的過程。
逆查法由報表開始,從大處著手,由表及裏,由點及麵,一步一步追溯到會計憑證,檢查財務報表中各項指標及其所反映的經濟活動的正確性與合法性。采用這種方法,對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通常不全部加以檢查,隻有對某筆賬目和經濟業務認為有進一步了解的必要時,才查看其原始憑證與相關記錄,以探明究竟。
2.詳查法和抽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