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年間,中國軍閥間的戰爭連綿不斷,從民國初年至1932年,僅四川軍閥就混戰478次,平均每月兩次戰爭。但這種戰爭有個特點是,彼此都留有餘地。軍閥們通常並不急於把部隊投入戰鬥,因為那可能導致部隊的喪失,而是先試圖用“銀彈”勸說敵軍官帶人叛變。各派軍閥之間關係複雜,攀起來可能都是親戚、同鄉、同學,給彼此的收買瓦解提供了很多的機會。戰事一開,其中一方嘩啦一倒戈,戰爭也就很快結束了。對於打敗了的軍閥,戰勝者一般不做肉體上的傷害,甚至不動他們的財產,很有紳士風度。
西方人的說法是,中國的戰爭以三種形式進行:一、金錢交易;二、鋪天蓋地的公告、宣言(軍閥們競相把自己打扮成占理的一方以爭取輿論,所以要先在文字上鋪墊一番);三、人力。窮人和無知的人今天為這一派打仗,明天為另一派打仗,視長官被誰收買而定。
中國人普遍把軍隊看做一種破壞性力量,認為“好男不當兵”。士兵主要由貧窮農民組成,有些人僅僅把當兵看成謀生的手段,另一些人則看做攀升的一個機會。由於社會經濟的持續破壞,很多軍閥部隊裏士兵不發餉,或是以外出掠奪的形式來發餉,大兵們在街上橫衝直撞,白瞧戲,白逛窯子,白坐車,敗壞了軍隊的名聲。
從世界曆史來看,能否保護士兵的利益常常決定軍閥甚至政權的命運。羅馬帝國後期經濟危機,無法保證對駐外軍團士兵授予土地、奴隸,士兵們無法再從元老院那裏獲得他們預想的莊園,他們長年服役積攢下來的財富期望便隻能從軍閥手中獲得。
法蘭西內戰時期,殘酷而長期的鬥爭消滅了全國六分之一的人口,最終掌權的督政府也無法給長年征戰的士兵以任何保障。拿破侖在稱帝後頒布了《民事法典》,從利益的角度給老兵們畫出一個巨大的餅,並予以法律上的保障,因此他獲得了士兵們的支持。
對於民國時期的大小軍閥來說,在軍閥混戰的環境中,軍隊是他們賴以占地盤刮地皮的根本,是命根子。軍閥做軍官時當然要喝兵血,但是怕挨黑槍,所以表麵上對士兵還很照顧。軍閥有了地盤之後更會寧虧老百姓,不虧一個兵,甚至放縱士兵去搶劫老百姓。有野心的人物寧可讓自己和家人過著清貧的生活,也要盡可能地多養兵。
各級長官對部隊經費公開侵吞貪汙、盜賣和任意支配,強化了內部的封建忠義道德,一旦培養出一批對自己感恩戴德的部屬,打起仗來自然不愁沒人衝鋒陷陣流血犧牲。軍隊的私有性質不斷被強化下去。
實踐證明,僅僅給部下錢不能保證忠誠,因為對手也有錢。為了有效控製部下,有的實力派利用宗教精神來進行精神教育和控製。
英國觀察者指出,不少中國軍閥將個人野心和他們所想象的救國救民宗旨合為一談,並試圖向他們的部下及民眾宣傳這些。唐生智割據湘南的時候迷上了藏傳佛教,把佛法闡述成忠義和愛國,他領著法師一個營一個營地給全體官兵受戒,官兵每人發給受戒證章一個,練成了一支佛軍。
馮玉祥看上的是基督教。早年他的軍隊全軍領洗,每營配有隨營牧師,開辦基督學校,按時講道做彌撒,解釋出來的教義也是愛國、愛群和忠義,人們都叫他“基督將軍”。到了1925年反帝的五卅運動爆發時,馮玉祥對來自西方的基督教產生了反感,就予以摒棄了。
至於掘了慈溪和乾隆陵墓的孫殿英,他賭徒出身,不擅長作“精神講話”,但搞起了一個教門廟會道,自己擔任道首,經常會神靈附體代神傳言,所帶的幾萬官兵都是道徒,發布的命令就是神諭。
中原大戰後,馮玉祥的西北軍瓦解,軍委會北平分會委員長張學良負責全權處置西北軍殘部的編遣事宜。張學良決定將這支部隊編成一個軍,西北軍宿將宋哲元、孫良誠為謀求軍長一職展開激烈角逐。在這關鍵時刻,宋哲元的謀士蕭振瀛充分施展他八麵玲瓏的政客才幹,用3000元大洋買通了張學良的承啟官,得以在張學良麵前鼓如簧之舌,慷慨陳詞,贏得了少帥的信任。終於宋哲元獲得了軍長一職,有了東山再起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