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錢就有槍,有槍就有權,各地的土皇帝們各盡所能維持著自己的小朝廷。天高地遠,土皇帝給封閉王國留下的是社會的停滯和觀念的封閉。
在辛亥革命中,全國有十幾個省以宣布“獨立”的方式脫離清廷的統治,隨後在反袁的二次革命中也有一些省份宣布了“獨立”。其獨立的時間雖然不長,但是對於地方主義的發展卻起了重要的推動作用。各省均宣稱地方自主自治,各地政權處於嚴重的分散狀態。隨後國家一直處於動亂之中,沒有解決結束分裂、實現統一這個根本問題。
麵對分散的亂局,當時政界主要有兩種思潮:一是軍事統一的中央集權製,二是聯省自治製。對於這兩種製度的優劣,曆來眾說紛紜,從結果來看,最終是傳統的統一論壓倒了新興的聯省自治論。
袁世凱曾經短暫軍事統一全國,其死後北洋勢力仍然控製了全國大部地區,但接下來的皖係、直係、奉係都在內耗中錯失了統一的機會。護國討袁的西南六省雲南、四川、貴州、廣東、廣西、湖南是北洋勢力所不及的地區,護國戰爭後便和北京政府對立。其中湖南是兵家必爭之地,從1911年到1920年,北洋勢力三度禍湘,湖南人深受其害。
1918年,吳佩孚部進入湖南,北洋政府任命張敬堯擔任湖南督軍。張敬堯治湘的最大特色是貪汙,隻要可以賺錢,什麼違法的事都敢做。他肆無忌憚地扣留中央鹽稅,將全省礦利賣與英商,公然種鴉片收煙稅。張敬堯把湖南教育經費削減了大半,最後索性把教育經費全部提充軍餉。他的劣行使得湖南各界無法忍受,發起了“驅張運動”,社會各界代表包括省議會、湖南旅京旅滬同鄉及學生紛紛加入。
1920年5月,吳佩孚發表反對內戰的通電並撤兵北上,護法湘軍隨即下令發動總攻擊,張敬堯大為恐慌,勒令湖南總商會代籌80萬元軍餉,否則將派兵洗劫長沙,並把商會會長扣為人質。總商會隻得派人在長沙城內外鳴鑼宣示,每戶抽取一個月房租解送督署,最後交出11萬元。
戰火迫近,長沙人民紛紛棄家逃走,張督軍還派兵沿路搜查,出境者每人攜帶路費不得超過50元。許多商店門外都貼了這樣一張聲明:“本店被劫一空,無貨應市。”這種局麵下還能維持住局麵簡直是奇談,張敬堯的數萬之眾不到半個月便不堪一擊,望風而潰。
趕走張敬堯,重掌湖南軍政大權的譚延闓宣布湖南自治,製定省憲法,今後省長要湖南人自己選舉,不再由中央政府任命,從此不受外力幹涉,反對客軍侵入湖南,就叫“湘人治湘”。隨後趙恒惕擔任湖南省長,公布湖南省憲法草案,開全國省自治的先河。
一石激起千層浪,“自治”成為舉國上下時髦的名稱。整個長江流域掀起了廢除督軍和主張民選省長運動,各省紛紛成立爭取自治的團體,派出代表到北京政府請願,自治運動成為五四運動後規模最大的一項運動。早已事實自治的西南各省也踴躍造勢,積極醞釀製憲和各省聯合自治。主張自治的既有企圖割據一方的軍閥,更多的是反對軍閥、希望保境安民的人們。
“聯省自治”常被指斥為軍閥割據地方、擁兵自保、破壞國家統一的借口。其實,聯省自治倡導者認為“中央集權”與“國家統一”是兩回事,地方分權會鞏固,而不會破壞國家統一。他們相信在軍閥割據各省的情形下,隻有廢督裁兵,走“聯省自治”道路,建立聯邦政府,真正的統一才能實現。若訴諸武力來統一中國,以新軍閥來代替舊軍閥,結果還會弄成集權專橫的局麵。
短命的自治運動喧囂一時後便歸於落寞,原因還在於當政者心口不一,把自治當成了弄權的工具。在最早製定省憲法、規定人民有示威等各項權利的湖南,趙恒惕的諸多施政措施受到指責,學生發動了大規模的示威遊行。這位民選的一省長官無法明令禁止,便以學生侮辱了士兵為由,指使士兵上街毆打學生,以實際行動說明了“自治”的有名無實。隨後吳佩孚趁機插手湖南自治,湖南被迫修改了省憲法,重回到舊日的政治軌道,轟轟烈烈的自治運動沉寂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