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6章:郝哲的試探(1 / 2)

緝毒隊的辦公大廳。

郝哲找到王明江,遞給他自己的手機,說:“德剛找你。”

王明江正整理關於李工的材料,拿起電話喂了一聲,電話那邊傳來德剛客氣的聲音,“明江啊,我是的德剛啊,還記得我嗎?”

“說。”他隻蹦出一個字。手機夾在肩膀上,手上還在工作中。對於德剛這個人,王明江怎麼會不記得,曾經被他抓過扣押了24個小時,後來又成為曹采蓮的未婚夫在他麵前顯擺。

德剛清了一下嗓子,說:“劉寒的事情該解決了吧?你已經羈押了他這麼長時間,法律規定可是隻能羈押24個小時吧,明江,你這麼做是違法啊,作為一名警察你這是知法犯法。我這邊希望你及時把他放出來,公司的很多工作都等著他完成呢!”

聽著德剛給自己講起了法律,王明江不由的想笑。

聽完德剛的話,王明江說:“首先你懂得羈押不能超出時限是正確的,但你還是沒有仔細地看法律規定啊!”

德剛在那邊挺著肥肚子,笑嗬嗬地說:“不要欺負我們老實人不懂法,羈押不能超過24小時,拘留不能超過14天,這都是明文規定。這你都超過了很多了,你也沒審出個什麼結果,我要求取保候審,解除對劉寒羈押,要不然我就去告你了。”

王明江笑道:“你想告可以隨便告,不過我提醒你,我拘留劉寒是有法律依據的。”

德剛冷笑:“有什麼依據啊?法律書我都翻過好幾遍了也沒有找到你的依據,你就是仗勢欺人,進了你們的係統就不把人當人,我肯定要去紀檢委反應這件事的,我好像聽說你剛被紀檢委調查完,這又要被調查,你的這個警察當的可沒啥前途了!”言語之間有些威脅的成分。

王明江不以為然,又不得不給他普及一下法律常識,說:“一看你就是看書不精,泛泛而談,刑事訴訟法你看了嗎?對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10年有期徒刑及以上的,按照刑法第126條延長期限屆滿,仍不能偵查終結的,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再延長2個月,這條你看了嗎?”

王明江隨口就給他報出了哪條哪款,對於德剛一個法律麵前一知半解的人,咽的他一句反駁的話都沒有,旁邊的郝哲聽到王明江報出的法律法規,都是以理服人,以法為規,他也臉色灰暗,不知道該做些什麼。

王明江又補充說:“德剛,我的提醒你一下,劉寒用你的地盤製毒做生意,對你也不利,這個時候想讓他出來你本身就是惹禍上身,後續我們會動用法律手段封了你的地,一旦被封,少則半年,多則三五年,請問,你的生意還怎麼做?”

德剛被王明江這麼一說,嚇的有些緊張,“有那麼嚴重嗎?”

王明江說:“廢話,我沒事嚇唬你幹什麼。”

德剛說:“老弟,這件事我就不問了,你需要什麼配合的盡管和我聯係啊!”

王明江說:“這還差不多。”

掛了電話,把手機遞給了一旁郝哲,他繼續忙碌工作。

郝哲本來是想用德剛來給王明江施壓,或者套一點關於劉寒的情況,結果德剛三下兩下就被王明江說的害怕了,這事他肯定是不想管了。

郝哲並沒有離開,搬了一把椅子坐在王明江身邊,低聲說:“明江,上麵有些動向你知道嗎?”

王明江停下手中工作,隻得陪他聊兩句,問:“什麼動向,上麵動向和我們有什麼關係,幹好本職工作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