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從不試圖改變人的本性,擁護市場的人沒有想過用市場改變人的本性。相反,正因人的本性沒有辦法改變,我們才需要市場經濟,也才有了市場經濟。
宗教的邏輯是通過改變人的心來達到善的行為,市場的邏輯不改變人的心,而是規範人的行(行為),即以利人之行,實現利己之心。
市場經濟需要道德基礎,但這一道德隻能在市場中實現和找到,也可以反過來說,道德需要建立在市場的基礎上。
從道德看市場自亞當·斯密1776年出版《國富論》以來,有關市場經濟製度優劣的爭論從來就沒有停止。擁護者和批評者之間爭論不休,誰也說服不了誰。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在於市場擁護者主要從經濟效率的角度證明市場的優越性,把道德製高點留給了市場批評者。結果,給普通人留下的印象是:市場經濟有利於生產效率和技術進步,但不利於公平分配和社會正義;市場競爭有利於富人和強者,不利於窮人和弱者;追逐利潤有利於物質財富的增長,但導致貪婪和道德墮落。普通人似乎隻能在物質主義右派與道德主義左派之間選擇。
這樣的印象當然是錯誤的。美國企業研究所所長亞瑟·布魯克斯是自由市場製度的堅定捍衛者,他在《通往自由之路》中從社會正義和道德的角度捍衛市場經濟。布魯克斯認為,自由是人類追求幸福的權利;個人幸福來自“獲得的成功”(用亞裏士多德的話講,就是在理性精神的指導下實現卓越);自由企業製度為每個人提供平等的機會,讓人們各盡所能獲得成功,使人活得有尊嚴;自由企業製度也最有利於人類同情心的彰顯。市場經濟製度給普通人帶來最大的幸福,是人類創造的最道德、最公平的製度。
美國是最市場化的國家,美國也是最慷慨的國家。美國每年的慈善捐款加起來大約3000億美元,超過芬蘭、葡萄牙、秘魯等國的GDP,其中3/4來自私人捐款,1/4來自公司和私人基金會。70%~80%的美國家庭每年都做慈善捐款,平均捐款額超過1000美元;50%~60%的美國人每年都提供誌願者服務,平均接近50小時。以人均算,沒有任何其他發達國家的慈善捐款和誌願者服務時間接近美國,更不用說發展中國家了。
美國人為什麼比其他國家的人更慷慨?原因不僅僅是美國人富有。富人確實給出更多的捐款,以捐款人的名字命名的眾多公益基金會的存在就說明了這一點。但按占收入的比例計,在美國,工作的窮人的捐款比例高於富人和中產階級。更重要的是,數據顯示,慈善行為與人們的意識形態和對政府作用的信念高度相關。相信自由市場製度的人比相信大政府主義的人更慷慨,無論用捐款額還是誌願者服務時間衡量都如此。以對收入分配的態度為例,1996年,不同意“政府有責任減少收入不平等”的人的平均慈善捐款4倍於持相反觀點的人,這一差距與教育水平、收入、年齡、性別、婚姻狀況等因素無關。其他非貨幣形式的慈善也如此。平均而言,同意“政府有責任減少收入不平等”的人提供的誌願者服務遠小於持相反觀點的人。2002年的調查顯示,與認為政府在社會福利上花錢太多的人相比,認為政府在社會福利上花錢太少的人更不願意獻血,更不願意為陌生人指路,更不可能返還收銀台多找的錢,也更不可能為無家可歸者提供食品和金錢的幫助。這些大政府主義者在約會中也更可能不守時間。
為什麼有這樣的差別?原因在於,主張大政府的人認為,幫助窮人是政府的責任,與自己無關;而相信自由市場的人認為,幫助窮人是每個人的責任。這表明,大政府主義者更可能是“精致的”利己主義者,更缺少亞當·斯密講的同情心。這一點令人震驚,但真真切切。中國的觀察也證明這一點。比如說,茅於軾先生是堅定的市場主義者,但在中國經濟學家中,他也是做慈善活動最早、最多的經濟學家。從創立農村小額貸款,到創建富平家政學校,再到創辦樂平基金會,無不彰顯這位自由主義經濟學家的愛心和同情心。他做慈善事業的口號是:賺窮人的錢,幫助窮人賺錢!賺窮人的錢意味著你必須滿足窮人的需要,為窮人服務;幫助窮人賺錢意味著幫助他們成功,使窮人脫貧變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