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2章 改革要從功利主義轉向權利優先(1 / 3)

中國改革,無論我們思考問題還是製定政策,都必須從功利主義導向轉向權利優先。

市場不僅僅是GDP增長的工具,市場是人類實現自我價值、追求卓越的一種途徑。隻要我們尊重了人的基本權利,給每個人平等的自由,市場經濟自然就會到來。反之,如果我們的體製和政策不尊重人的基本權利和自由,再多的改革措施都不可能建立起真正的市場經濟製度。

到目前為止,中國的改革可以說是功利主義的改革。功利主義改革的基本哲學是,經濟發展是社會最大的“善”,GDP增長是最大的“善”;衡量一切政策的標準就是是否有利於經濟發展和GDP的增長,凡是有利於GDP增長的就是好的,不利於GDP增長的就是不好的;為了GDP的增長,我們甚至可以不考慮人的基本權利和尊嚴。

功利主義(utilitarianism)當然不是中國人的發明。兩百多年前英國哲學家邊沁創造了功利主義哲學,用來指導英國法律製度的改革;經過他的學生、經濟學家約翰·穆勒的改造,功利主義就變成了整個經濟學的基本哲學基礎。功利主義包括個體功利主義和社會功利主義兩個方麵,個體功利主義就是每個人都趨利避害,最大化自己的效用函數,社會功利主義就是最大化所謂的“社會福利”。社會功利主義的基本特征就是用目的的正當性來證成手段的正當性。它評價任何事情的標準都是後果主義的,也就是說,隻要我的目標是好的,我就可以不擇手段,不論這個目標是“經濟增長”“國家利益”,還是“社會福利”。

在許多情況下,功利主義經濟學也是擁護市場經濟的,但它把市場完全當作工具性的,也就是說,隻有當市場被認為有利於效率、有利於所謂“社會福利”最大化的時候,它才擁護市場;一旦市場被認為不利於效率—比如說存在所謂的“市場壟斷”“外部性”“信息不對稱”等“市場失靈”的情況,它就主張用政府幹預市場。功利主義對私有產權和自由的支持也是工具性的。

但我們人類做什麼樣的事情是正當的或不正當的,僅僅用功利主義標準可能是不行的,因為這樣的標準可能會侵害人類的基本權利。比如說,假定社會中有幾個長相奇醜無比的人,絕大多數人不喜歡他們,那麼,按照社會功利主義的標準,殺掉他們就可以提高社會總福利(“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但我們能認為這樣做是正當的嗎?在現實中,按照功利主義的標準,任何個體的權利都可以在為了所謂的“國家利益”“集體利益”“社會利益”名義下被侵害、被剝奪,古今中外這樣的例子舉不勝舉。

與功利主義相對立的另一種正義標準我稱之為權利主義。權利主義是說作為個體,我們每一個人都有一些與生俱來的基本權利,這些基本權利是不可以以任何理由予以剝奪的,目標的正當性不能證成手段的正當性。權利主義也有很長的曆史傳統,它從古希臘斯多葛學派的自然法理論發展而來,兩百年前德國哲學家康德提出的自由理論就是一種權利主義理論,當代政治哲學家羅爾斯的自由平等理論,諾齊克的自我所有權理論,羅斯巴德的自然權利理論和哈耶克的自由演化主義,都可以歸為權利主義哲學,盡管它們之間也有很大的分歧。

權利主義對於市場的捍衛是基於人的道德權利,人的自由本性和尊嚴,而不是效率,至少不僅僅是效率。也就是說,權利高於功利。

我們中國人雖然沒有發明功利主義哲學,但一直有功利主義傳統。秦始皇的“富國強兵”就是功利主義。當年搞計劃經濟也是功利主義的,它把國家的經濟發展(“趕超戰略”)當作一切政策的標準,也就為剝奪私有財產和個人自由提供了正當性理由。改革開放後,我們不再認為計劃經濟是發展經濟的有效手段,轉向發展市場經濟,但無論是對計劃經濟的否定還是對市場經濟的擁護,都是功利主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