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9章 農民工外出打工是否受到勞動法歧視?(1 / 1)

2010年1月23日的問卷調查中,我們遇到了一戶長期在浙江打工的農民。在常人看來,在浙江這樣的中國經濟最發達的地區,即便是打工者也應該獲得較高的工資待遇。然而,在我們的詢問過程中,了解到他們夫妻倆一個月僅能得到3000元左右。這筆錢在貴州農村已經是很多了,但在浙江省,這樣的工資是較低的。那是什麼原因造成農民工待遇普遍低呢?

勞動力的健康、流動、素質以及努力程度都是雇主選擇勞動力的重要標準。假設所需的勞動力在這幾個指標中都擁有了很高的水平,那麼像這樣的勞動力則屬於高端人才,雇主要花費更多報酬來獲取這樣的勞動力。而農民工的情況是什麼樣呢?也許他們很健康,流動性很低,也非常努力工作,但在最重要的素質方麵,農民工卻普遍較低。大部分農民工僅僅是用自己的體力來獲取報酬,這就導致了雇主在雇用農民工時,僅僅隻是把農民當做低端勞動力使用,而不願意支付更多報酬。這樣就產生了勞動歧視。另一方麵,在城市中,有的市民歧視農民工,更是導致農民工在城市中工作艱難,無法進入高報酬的行業,隻能進入勞動密集型行業。最糟糕的就是,還有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情況存在。

矛盾是由內因和外因組成的,農民工素質普遍低下是農民工受到歧視的最主要原因。農民工素質低,歸根到底是由於農村經濟發展落後,教育水平低。因而我認為,提高農民工的待遇,並非常說的應該為農民工創造良好的就業環境,最重要的還是發展農村經濟,提高農村的教育水平。

(許開開2007農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