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銷售市場方麵。20世紀90年代中期縣外多個地區建設的大量板栗新基地全麵進入豐產期,全國板栗產量快速上升,對羅田板栗銷售形成巨大壓力。一是產品的分類不細。羅田板栗從品種來看,有早栗、桂花香、羊毛栗、油栗等。從形狀來看,有獨仁、雙仁和多仁。並且大小也不一致,風味各異。但目前板栗生產者和經銷者在包裝時卻是魚龍混雜;二是包裝不精。隨便做一個紙盒或竹筐一裝,算是有了包裝。有的甚至是用大麻袋裝,與賣“紅薯“無異。沒有給購買者留下“精品”和“珍品”的印象,導致羅田板栗有“名聲”,沒有“名牌”,有“高產”,沒有“高價”。

(3)投資融資與政策支持方麵。龍頭企業資金匱乏,產品加工規模小,對產業的帶動力不足。隨著稅費改革,以前羅田縣所設立的“板栗發展基金”被取消,現在,國家對板栗產業的投資沒有固定的經濟政策,隻靠每年向上級各部門爭取的項目來扶持,沒有一個長期的投資機製。

(4)產權保護方麵。一方麵商標申請有難度。按照法律規定,普通商標不能使用“羅田”二字,而證明商標申報要求又特別嚴格,一個商標從申請到批準要幾年時間。另一方麵,為數不少的外地經營者,把羅田板栗運到本地“換裝”,當成自己生產的板栗賣。

(5)宣傳輿論方麵。經營者商標意識比較淡薄,品牌觀念不強。據對鮮板栗市場的觀察,無論是農民還是商販,有很大一部分表現出“急功近利”。薄利多收,以量取勝,賺一年算一年,今年不知明年。政府作為市場主體的服務者,對市場主體的商標和品牌意識一直是在引導和幫助,並做了大量工作。然而,大多數板栗生產者,經營者對申報商標積極性並不高,認識還沒有到位。一個縣生產、經銷鮮板栗的企業不在少數,而申請商標的沒有幾家,對申請“外包裝專利”的企業更是為數不多。有少數已持有或已申報鮮板栗商標的經銷商,對附著商標的產品的質量要求也沒有特別的講究,與非品牌產品無異。

(四)產業發展對策

(1)擴大羅田板栗知名度,大力實施精品名牌戰略。羅田板栗已成為羅田特色產品的代名詞,是享譽全國的知名品牌,要盡快辦理羅田板栗的注冊,搶占商機。要引導栗農全麵推進板栗無公害種植,實行板栗分級、分品種上市,打造羅田板栗綠色食品品牌,逐步把羅田板栗推向全國,推向世界。一個產品品牌的創立,並非一朝一夕的工作。一方麵,需要方方麵麵的共同努力,甚至幾代人的努力。另一方麵,還需要科學的思路和方法。根據羅田板栗的實際情況,在目前的情況下,要打響品牌,可以考慮從三個方麵努力:一是在“無名”英雄中塑造“有名”英雄,打響羅田品牌。盡可能用“羅田”二字做板栗的商標,可直接反映板栗產品的產地,使消費者一目了然。二是在“鋪天蓋地”中樹立“頂天立地”,走精品戰略之路。板栗產量多,比重大,如采取普通經營方式,利潤空間極小。因此,開始不必要“大買大賣”,更不必與其他商標去爭“市場份額”。隻要在“包裝”和“深加工”上進行提煉。走出一條“品牌”和“精品”之路,不爭“百花齊放”,先求“紅杏出牆”。走“高品位,高價格、高利潤之路就會事半功倍,利潤大增。三是由“產量增收”轉向“質量增收”,高價收好品,提高農民積極性。

(2)加強技術推廣,提高栗農科技種栗水平。一是要全麵推廣板栗生產實用科學技術。二是業務部門要定期發布科技應用指導信息。三是要充分利用電台、電視台宣傳科技知識。四是要召開鄉村群眾現場專題會,發出動員號召,使全縣廣大栗農家喻戶曉,人人皆知。五是要開展評選“板栗狀元戶”、“科技種栗示範戶”、“科技種栗能手”、“板栗示範園”等活動。六是要成立羅田縣板栗協會,組建羅田縣板栗生產科學研究所,開展板栗生產技術研究,推廣應用科技成果。

(3)製定優惠政策,扶持加工企業。為鼓勵板栗加工發展,對新建的大規模板栗加工企業,實行最為優惠的用地政策和稅費政策。具備龍頭企業條件的,縣政府協助向上級申報龍頭企業,爭取省、國家資金扶持。加強和完善板栗加工企業貸款擔保體係,加大對支持板栗加工企業發展的商業性貸款擔保機構的政策支持力度,縣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平台應重點支持板栗加工龍頭企業。充分發揮金融融資的主渠道作用,凡新上和擴建的規模板栗加工項目,金融部門都要引起高度重視,提前介入,跟蹤考察,做好前期的“入圍”和“授信”準備工作,並疏通好省、市銀行的融資通道,為企業投產後的正常生產提供有效保障資金,立即注入流動資金;擔保公司要積極發揮自身的擔保作用,並努力爭取省、市擔保機構的業務支持。對企業實行特殊保護。縣紀委、監察局對全縣板栗加工龍頭企業和新上的重大項目全部實行掛牌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