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 競爭理論及其發展
競爭是人類乃至生物界的普遍現象。在經濟學中對競爭規律進行完整係統闡述的理論可以以熊彼特提出的動態競爭理論為界分為傳統競爭理論和現代競爭理論。二者的最大區別就在於後者是在動態環境下研究競爭的,而前者是從靜態角度分析競爭的。現代競爭理論各流派的主要觀點有:(1)有效競爭理論認為,競爭是一個由“突進行動”(先鋒企業創新)和“追蹤反應”(其他企業模仿)兩個階段構成的一個無止境地循環交替的動態過程。(2)哈佛學派的產業組織理論認為,不同的市場結構(S)會導致不同的市場行為(C)進而影響市場績效(P)。(3)芝加哥學派認為,市場競爭過程是一個沒有國家幹預的市場力量自由發揮作用的過程,市場競爭的作用就是實現資源的有效配置,從而提高生產效率。(4)新奧地利學派認為,企業規模是由市場過程決定的,壟斷大企業是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獲勝而留下的有效率的企業。(5)可競爭市場理論指出,除實際的競爭外,潛在競爭也會對市場內的企業決策產生影響,甚至在某些情況下可以取代實際的競爭。(6)新製度經濟學派認為,壟斷企業並不一定是效率的代表,應該把非效率的壟斷大企業分割,分割後誕生的新企業互相競爭,促進組織創新,會形成更為有效率的企業組織。
盡管上述理論並未分析競爭對代理問題和信息不對稱的影響,但它們為本書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理論前提。隻有承認競爭是不完全的、動態的、對企業行為和效率有影響的過程,關於產品市場競爭對企業非效率投資影響的研究才能得以進行。
新競爭理論是受到契約理論和激勵理論的影響而發展起來的現代競爭理論的一個分支,它主要是在委托—代理的框架下分析競爭對企業內部效率的激勵作用。這與建立在所有權同質假設基礎上,重點關注市場競爭資源配置效應的其他競爭理論有著明顯的區別。新競爭理論認為,企業內部激勵問題產生的根源是信息不對稱,競爭的主要作用就是降低委托人與代理人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和委托代理問題。
2.2.2 產品市場競爭與公司治理
產品市場競爭是重要的外部公司治理機製之一,它與內部治理機製一樣具有重要的治理作用。本小節將分別回顧競爭降低代理成本以及競爭與公司治理在降低代理成本方麵的相互關係的理論和經驗證據。
1.產品市場競爭與公司治理:理論分析
現有文獻研究了競爭對經理人行為的監督作用以及競爭與公司治理在監督經理人行為、降低代理成本方麵的相互關係。
(1)產品市場競爭與經理人行為。競爭對企業成本或技術效率的影響雖然早已為眾多的經濟學文獻所證實,但其對經理人員的監督作用則是最近幾十年才引起人們的關注。尤其是最近20餘年中,有許多文獻建立了正式模型來討論競爭與經理人行為的相互關係。根據其對競爭與壟斷差異假設的不同,菲和哈德洛克(Fee&Hadlock,2000)將這些理論總結為以下四個假說:信息假說(information hypothesis)、管理技術假說(managerial technology hypothesis)、清算威脅假說(threat of liquidation hypothesis)和利潤最大化假說(profit maximization hypothesis)。支持信息假說的學者認為,競爭之所以能夠對經理人員的“懈怠”行為進行監督,在於充分競爭的市場環境能夠提供有關經理人員業績的可靠信息(Holmstrom,1982)。管理技術假說認為,在競爭程度不同的市場環境中,經理人員的努力程度(包括經營能力)對企業業績的影響存在很大差異(Hermalin,1992),經理人員的能力在充分競爭的企業比壟斷企業內更為重要。因此,即使沒有破產清算的危險,充分競爭行業內的經理人員也會受到更多的解雇威脅。
清算威脅假說認為,相對於競爭不充分的市場來說,充分競爭的產品市場更容易迫使經營不善的企業被清算或者被兼並,而經理往往會在企業被兼並或者被清算後丟掉工作。因此,在充分競爭的市場環境中,經理人員的不努力更容易導致其效用遭受損失。為避免可能的效用損失,經理人員會加強自我約束,減少代理商品的消費。施密特(Schmidt,1997)對競爭的清算威脅效應進行了數理論證。他的模型包括四個時間段。首先,股東向企業經理提供一份契約,經理然後決定將付出的努力水平。此後,關於企業邊際成本(可能高也可能低)以及影響企業利潤的外生隨機變量的信息便為股東所知。股東利用這些信息決定是否對企業進行清算。如果股東決定清算企業,則經理將失去工作,不得不另謀職業。施密特假定,清算將給經理帶來一個尋找新工作的成本L。如果企業繼續經營,經理的效用為w-g(e);如果企業被清算,經理的效用為w-g(e)-L。其中,w為經理的貨幣性薪酬,e為經理人的努力水平,g(e)為經理人付出努力給他帶來的負效用。企業在時間3作出生產或定價決策,在時間4實現均衡利潤。
施密特假定清算概率ρ取決於利潤實現情況,而實現的利潤與競爭程度嚴格負相關,即競爭越激烈,企業被清算的概率越高。施密特證明了唯一的最優契約就是:
wlg′()——ρL(2-4)
wh0(2-5)
其中,為最優努力水平,wl和wh分別為邊際成本為低和高時股東向經理人支付的報酬。
根據式(2-4)可知,競爭越激烈,清算概率越高,則股東可以以較低的薪酬支付促使經理付出最優的努力水平。這就是產品市場競爭的清算威脅效應。
除競爭的清算威脅效應外,施密特(1997)的模型還分析了競爭影響經理人努力水平的另一效應——降低成本的價值效應(value of cost reduction effect)。如果激烈的競爭提高了經理降低成本行為所帶來的超額利潤,則經理人的努力水平越高,獲得的超額利潤就越多。因此,激烈的競爭將促使經理更努力地工作。如果激烈的競爭降低了超額利潤,則清算威脅效應加劇,而降低成本的價值效應下降,二者作用的方向相反。因此,競爭對經理人努力的均衡影響就是不明確的。
(2)產品市場競爭與公司治理:互補還是替代?競爭與公司治理被認為均有抑製經理人機會主義行為、降低代理成本的作用,那麼,它們之間的相互關係是替代還是互補?替代效應意味著,公司治理弱時,競爭作為約束機製可以替代公司治理機製起到抑製經理人機會主義行為的作用;相反,如果公司治理能有效地降低代理成本,競爭的作用就非常有限。互補效應則意味著,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將被市場競爭加強,反之也成立。換句話說,如果競爭和公司治理是互補的,二者必須共同作用才可以有效地降低企業的代理成本,在內部治理機製弱化的企業中,單純依靠產品市場競爭不足以抑製經理人的機會主義行為。
現有理論研究未就二者的關係得到一致的結論:阿吉翁和豪伊特(Aghion&Howitt,1997)、阿吉翁等(1999)提出了一個模型,在該模型中競爭是良好公司治理的替代;相反,霍爾姆斯特倫和米爾格龍(Holmstrom&Milgrom,1994)分析了多任務的委托代理框架下各種激勵機製是互補的,梅耶(Mayer,1997)認為公司治理的形式和最優公司治理機製形成的速度都受到產品市場競爭程度的影響,他還特別指出,最成功的公司治理製度可能是將內部機製與產品市場競爭結合起來的製度。
2.產品市場競爭與公司治理:經驗證據
相關的實證研究主要圍繞產品市場競爭對代理成本的影響以及競爭與公司治理在降低代理成本方麵的相互關係展開。
(1)產品市場競爭與代理成本。對於菲和哈德洛克(2000)總結的產品市場競爭影響經理人行為的三個假說,均有學者進行實證檢驗。德豐和帕克(Defond&Park,1999)發現了支持競爭的信息假說的證據:在高度競爭的行業中,所有者通過相對業績評價(RPE)的使用能更好地識別經理人的真實努力水平,因而CEO離職比在低競爭的行業中更頻繁。菲和哈德洛克(2000)在考察了1950~1993年間美國50個大城市的報業管理層變更事件後得出結論:競爭性市場比壟斷市場表現出更大的管理層變更率,且這一相關關係主要源於競爭的清算威脅效應。桑塔洛(Santalo,2002)的研究發現,與任期較短的經理相比,競爭對手較多的企業給予其任期較長的經理更少的金錢激勵,這是因為任期長的經理在企業被清算後的效用損失更大。因此,即使給予經理較少的激勵,競爭帶來的清算威脅也會促使經理更加努力地工作。如果經理人薪酬與其能力相關的話,則競爭程度與薪酬—績效敏感性正相關的經驗證據(如Cu-at&Guadalupe,20042005)也可用於支持管理層能力假說。
關於產品市場競爭經濟後果的實證研究更多地集中於競爭對企業效率的影響,競爭可以提高企業效率這一結論已經得到許多經驗證據的支持(如Grosfeld&Tressel,2002Januszewski et al。,2002Koke&Renneboog,2005Nickell,1996),但由於競爭可能通過改善公司治理水平、降低代理成本和激勵創新等多個渠道提高企業效率,因此,效率的提高並不必然意味著競爭的代理效應所致。如果能將競爭的代理效應與影響企業效率的其他因素分離出來,則可作為競爭影響代理成本的直接證據。格裏菲斯(Griffith,2001)以及巴格斯和德·貝蒂尼(Baggs&De Bettignies,2007)在這一方麵進行了有益的嚐試。格裏菲斯利用英國1980~1996年間製造企業的麵板數據,以歐盟單一市場法案(SMP)的實施作為產品市場競爭變化的工具變量。他的研究發現,競爭的加劇有利於企業效率的提高,SMP實施後存在代理問題(集團或管理層主導型)的企業的效率有所提高,但無代理問題(獨資或企業家型)企業的效率沒有提高。巴格斯和德·貝蒂尼(2007)使用加拿大“崗位和雇員調查”(workplace&employee survey)數據進行研究後發現,競爭的直接壓力效應存在於所有企業中,而競爭的代理效應則僅存在於有代理問題(員工人數多於1人)的企業中。這些研究均表明,產品市場競爭在降低代理成本方麵有著顯著的作用。
(2)產品市場競爭與公司治理:互補還是替代?就競爭與公司治理在減少代理成本、改善公司績效中是替代還是互補的關係,現有文獻利用不同國家和地區的樣本,檢驗了競爭與股權結構、董事會、經理層激勵等多個治理機製的相互關係,但與理論研究一樣,未能獲得一致的結論。
①競爭與股權結構。科克和倫尼布格(Koke&Renneboog,2005)比較了英、德兩國產品市場競爭與公司股權結構在影響公司生產率增長方麵的相互關係後發現了競爭與股權結構之間的相互替代關係:在英國,弱產品市場競爭對股權分散的盈利企業的生產率增長存在消極影響,大股東的存在減少了這一消極影響,但在競爭激烈的行業中,大股東控製對於企業的生產率增長沒有影響;在德國,控股股東為銀行、保險公司和政府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弱產品市場競爭對企業生產率增長的負麵影響。但雅努舍夫斯基等(Januszewski et al。,2002)對德國企業的研究則發現競爭與股權結構為互補而非替代的關係:存在強終極所有者的情況下,競爭對生產率增長的積極作用得到了加強;如果競爭更激烈,政府控製的企業將有著更高的生產率增長。
②競爭與董事會治理。僅發現兩篇相關的文獻,盡管如此,他們的實證發現也完全對立。蘭多和延森(Randoy&Jenssen,2004)對瑞典上市公司的研究表明,董事會的獨立性降低了高度競爭行業的公司績效,但加強了競爭較弱行業的公司績效。他們據此推斷:來自產品市場和獨立董事的“雙劑量”監督對於公司而言是“好事嫌多了”,過於嚴厲的監督會導致經理的疏懶,從而對公司績效存在負麵影響。而博澤克(Bozec,2005)對25家加拿大國有上市公司的研究則發現,僅在企業麵臨市場競爭時,董事會—績效的正相關關係才成立。他因此得出結論:要讓董事會有效,就應該讓企業暴露在競爭的環境之中。
③競爭與經理人薪酬激勵。從搜索到的文獻來看,除桑塔洛(2002)以外,其餘學者均發現競爭與經理人薪酬激勵互補的證據。桑塔洛對加拿大小企業的研究發現,存在較多競爭對手的企業更不可能給予其經理金錢激勵,即使給予,其激勵力度也更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