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6章 6樣本確定與問卷發放(1 / 1)

3.6.1樣本企業確定

以北京地區電信零售業為例,通過電信業人士推薦,並結合行業數據等資料分析,研究者預先選出7家有行業影響力的電訊企業。其後,通過電話分別與他們的總部進行聯係,表達請求其配合一同開展企業內部營銷的調研工作。

最後,根據合作意願,並充分考慮它們的行業地位,我們確定了其中的3家作為本研究的樣本企業。由於這3家企業市場份額總計占到本地區市場份額的31.2%,說明本研究樣本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鑒於事前達成的商業保密協定的真名保密規定,將這3家樣本企業分別代稱為A、B、C。

3.6.2受測人數確定與問卷發放

一般說來,員工受測樣本量的確定,單從統計學角度,最好達到量表測項(即項目)數量的20倍,而Nunnally(1978)認為樣本量底限應當至少是量表測項數量的10倍,有些學者甚至認為,樣本量在量表測項數量的5~10倍(張文彤,2002)也是可以接受的。本研究中所含的內部營銷、工作滿意和顧客導向三量表的測項分別為33個、10個和20個,如果按照最大量表的測項估算,有效受測人數不應少於660位。

鑒於事先取得共識,本次調研得到了樣本企業領導和人力資源部門的積極支持。基於對3家樣本企業人員規模、員工輪班等情況的了解,我們確定了1400份調查問卷,並分發給每家樣本企業。最後,委托各單位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由他們按照我們的要求,以全體員工為受測樣本,進行問卷的發放、回收和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