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何時開始申請開通創業板交易?
答:投資者最早自2009年7月15日起可以向證券公司提出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的申請,具體受理日期按照證券公司的內部安排而定。
2.是否需要“盡早”申請開通?
答:自2009年7月15日起一直到創業板正式推出後,投資者都可以隨時到證券公司辦理創業板交易的開通申請手續。投資者可以通過網上和到現場向證券公司提出申請,但簽署風險揭示書及特別聲明必須到營業部的現場辦理。
3.具體要經過哪些流程?
答:流程大致分為四步:
(1)投資者應客觀評估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審慎決定是否申請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
(2)投資者要通過網上或到證券公司現場提出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的申請。
(3)投資者應向證券公司提供本人身份、財產與收入狀況、風險偏好等基本信息。
證券公司將據此對投資者的風險承擔能力進行測評,並將測評結果告知投資者。如果風險承受能力較弱,投資者應審慎考慮是否參與創業板交易。
(4)投資者需按照要求到證券公司的營業部現場簽署風險揭示書(未具備兩年交易經驗的投資者還應抄錄“特別聲明”)。
4.如何確認自己的交易經驗?
答:證券公司將依據中登公司提供的數據對投資者的首次股票交易日期進行查詢,並根據查詢結果對投資者的交易經驗進行認定。
此外,投資者也可通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網站對本人證券賬戶的首次股票交易日期進行參考性查詢,網址為:http://www。chinaclear。cn/。
5.如何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
答:具備兩年交易經驗的投資者,提出開通申請後需認真閱讀並現場簽署《創業板市場投資風險揭示書》,並核對相關內容後再予簽字確認。
6.交易經驗未達兩年如何開通?
答:對未具備兩年交易經驗的投資者,原則上不鼓勵直接參與創業板市場交易。如果投資者審慎評估了自身風險承擔能力堅持要申請,則必須在營業部現場按要求簽署《創業板市場投資風險揭示書》,並就自願承擔市場風險抄錄“特別聲明”。證券公司在5個交易日後為其開通交易。
7.是否必須親自到現場辦理?
答:原則上投資者必須本人親自到證券公司簽署風險揭示書等相關文件。投資者年齡超過70周歲、身體殘疾或者身處國外等可作特殊情況處理。
8.是否必須到原先開戶的營業部辦理?
答:投資者原則上應在目前進行交易的開戶營業部辦理開通手續,但證券公司所屬營業部也可以受理在本公司異地營業部開戶投資者的開通申請和進行風險揭示書的簽署。
9.為何要提供個人情況和風險偏好等信息?
答:由於創業板市場投資風險相對較高,並非所有投資者都適合直接參與創業板市場。證券公司要對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進行測評,幫助投資者判斷其風險認知和承受能力,提示風險。此外,一般還會要求申請人在辦理時留下個人影像資料。
10.轉托管後原開通申請是否還有效?
答:對於跨證券公司轉托管,在甲公司提出申請但未開通交易期間發生的轉托管,投資者到乙公司需要重新提出申請辦理開通。已經開通創業板交易的轉托管,投資者可向乙公司出具在甲公司簽署的風險揭示書複本,乙公司在複核簽署時間等內容後,可以為其開通創業板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