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2章 海外其他創業板市場簡介(1 / 2)

除美國NASDAQ、英國AIM和中國香港創業板外,國外的創業板市場還有日本創業板佳斯達克(JASDAQ)、加拿大創業板、新加坡創業板等。

1. 日本創業板

佳斯達克(JASDAQ)市場是日本最大的創業板市場,也是迄今全球發展較為成功的創業板。

佳斯達克市場成立於1998年,是日本模仿美國納斯達克市場在OTC市場基礎上建立的。建立之初主要是麵對日本國內的風險企業和一些高科技企業。2004年12月,日本佳斯達克升為證券交易所。

2000年6月,日本納斯達克在大阪證券交易所開張。而東京證券交易所於1999年11月宣布設立自己的創業板(Mothers),也叫“高增長新興股票市場”,與納斯達克日本市場展開了激烈的競爭。而“日本納斯達克”在隨著全球性IT(信息技術)泡沫崩潰,經營入不敷出及“水土不服”的情況下於2002年關閉,撤出日本市場。

在日本,公司上市的條件由各證券交易所確定。各證券交易所中不同市場的上市條件又各有不同,以下是兩個主要創業板市場的公司上市條件。

(1)東京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條件要求有:上市時公開募集或出售超過1000交易單位的股票數;國內新股東300人;公司市價總額1千萬美元;預期增長的業務將帶來銷售額;經審計的最近2年的財務報告無保留意見且無虛假記載。

(2)JASDAQ證券交易所上市要求包括:在有利潤的情況下,上市日的時價總額為10億日元以上;在沒有利潤的情況下,上市日的時價總額為50億日元以上;淨資產額為2億日元以上;公司上市時的股票數為1萬單位時,股東在300人以上;公司上市時的股票數為1萬至2萬單位時,股東在400人以上;公司上市時的股票數為2萬單位以上時,股東在500人以上;有500單位以上的股票為新股發行並且上市交易;在最近兩個營業年度中財務報告等無虛假記載。

2. 加拿大創業板

加拿大創業板於1999年11月由溫哥華證券交易所和亞伯塔證券交易所合並而成,後來被多倫多證交所收購,成為其旗下的創業板市場。門檻較低,是加拿大創業板最大的特點。企業不需有一定年限的曆史記錄和業績,隻要有一個好的管理團隊和具有競爭力的項目就行。

中國企業可以通過在那裏造殼或買殼來實現上市。所謂的造殼上市,是指首先在加拿大成立一個空殼公司,條件是發起人要拿出7萬加元(相當於37.5萬元人民幣)的資本金,這筆錢相當於買一張進入市場的門票,同時要有具有競爭力的項目和良好的管理機構。在這個階段,公司要向交易所提交項目商業計劃書和公司管理機構成立文件等材料。交易所在收到文件後的2~3個月就會做出認可。此時,公司就可以公開發行股票了。根據規定,發行價格在0.15~0.03加元之間,募集資金不得少於20萬加元,最高不超過50萬加元,公司的股票至少需有300個股東,公眾持股量不得少100萬股。這樣,公司具備了在加拿大上市的最低條件,並有了尋找成熟項目和宣傳公司的資金。股票公開發行後,再過4~6個月,公司將項目裝進殼公司後,就可以在交易所掛牌上市交易。而買殼上市的時間更短,但費用相對高一點。

3. 新加坡創業板

新加坡早在1987年就建立了SESDAQ市場(新加坡股票交易所自動報價市場),其設立的目的就是使那些具有良好發展前景的新加坡中小型公司能籌集資金以支持其業務之擴展。在新加坡創業板上市的條件相對比較寬鬆,隻需在新加坡設立一個創業公司;有三年或以上連續、活躍的經營紀錄,並不要求一定有盈利,但會計師報告不能有重大保留意見,有效期為6個月;有三年或以上連續、活躍的經營紀錄,並不要求一定有盈利,但會計師報告不能有重大保留意見,有效期為6個月;公眾持股至少為50萬股或發行繳足股本的15%,有至少500個公眾股東;所持業務在新加坡的公司,須有兩名獨立董事;業務不在新加坡的控股公司,有兩名常住新加坡的獨立董事,一位全職在新加坡的執行董事,並且每季開一次會議。在SESDAQ市場上市的時間隻需4~6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