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5章 《創業板市場投資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1 / 2)

(中國證券業協會)

尊敬的投資者:

創業板市場是一個全新的市場,為了使您更好地了解創業板市場投資的基本知識和相關風險,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則的規定,本公司特為您提供此份材料,請認真閱讀並簽署。

1.重要提示

(1)創業板市場發行、上市等業務規則與現有的主板、中小企業板市場的相關業務規則存在一定差別。在參與創業板市場投資之前,請您務必認真閱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有關規章、業務規則和指引。

(2)創業板市場上市公司與現有的主板市場上市公司相比較,一般具有成長性強、業務模式新,但規模較小、經營業績不夠穩定等特點。在參與創業板市場投資之前,請您務必仔細研讀相關公司的《招股說明書》、《上市公告書》、定期報告及其他各種公告,了解公司基本情況,做到理性投資,切忌盲目跟風。

(3)為確保市場的“公開、公平、公正”和穩定健康發展,創業板市場將采取更加嚴格的措施,強化市場監管。請您務必密切關注有關創業板市場上市公司的公告、風險提示等信息,及時了解市場風險狀況,依法合規從事創業板市場投資。

(4)本風險揭示書無法詳盡列示創業板市場的全部投資風險。您在參與此項業務前,請務必對此有清醒認識。

2.創業板市場投資特別風險揭示

參與創業板市場投資,除具有與主板市場投資同樣的風險外(詳見《證券交易委托代理協議指引》之風險提示書),還請您了解以下內容並特別關注五大類風險(請認真閱讀並逐項確認)。

確認

請打√風險

類型風險描述規則差

異可能

帶來的

風險我國創業板市場與現有主板市場在製度和規則等方麵有一定的差異,如認知不到位,可能給投資者造成投資風險。包括但不限於:

一、創業板市場股票首次公開發行並上市的條件與主板市場存在較大差異。創業板市場股票發行人的基本條件是:

(一)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淨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且持續增長;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淨利潤不少於五百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五千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30%;

(三)最近一期末淨資產不少於兩千萬元,且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四)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三千萬元。

二、創業板市場信息披露規則與主板市場存在較大差異。例如,臨時報告僅要求在證監會指定網站和公司網站上披露。如果投資者繼續沿用主板市場信息查詢渠道的做法,可能無法及時了解到公司正在發生的重大變動。

三、創業板市場上市公司退市製度較主板市場更為嚴格。

四、其他發行、上市、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麵的規則差異。

退市

風險 創業板市場上市公司退市製度設計較主板市場更為嚴格,主要區別有:

一、創業板市場上市公司終止上市後可直接退市,不再像主板市場上市公司一樣,要求必須進入代辦股份轉讓係統;

二、針對創業板市場上市公司的風險特征,構建了多元化的退市標準體係,增加了三種退市情形;

三、為提高市場運作效率,避免無意義的長時間停牌,創業板市場將對三種退市情形啟動快速退市程序,縮短退市時間。

因此,與主板市場相比,可能導致創業板市場上市公司退市的情形更多,退市速度可能更快,退市以後可能麵臨無法交易的情況,購買該公司股票的投資者將可能麵臨本金全部損失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