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了保也不保險——解讀保險中的7大誤區
現在的保險業似乎有些混亂,從業人員更換頻繁,品種紛繁複雜,搞得人很頭疼,本來想去買保險,但又不知道買什麼,怎麼買,怕被忽悠,出了事又怕不賠償,很讓人費腦筋,所以幹脆就不買了。二十幾歲的人更是如此,認為自己身強體壯,不買保險也沒什麼。還有的人把保險當成收益性金融產品,以是否劃算來判斷一個保險的優劣。如果自己沒出事,沒得到理賠,就認為自己賠了,買了保險不劃算。
有這些想法的人,大多沒有樹立起正確的風險觀念,或者說對風險的認識還不夠。沒有正確的投保意識,很容易踏入理財誤區,直接影響投保人的利益,甚至保了險也不保險。那麼保險有那些誤區呢?
誤區1隱瞞保險標的實情
《保險法》規定:“投保人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所以,在投保中故意隱瞞保險標的真實情況,想少交保費或出險後騙取保險金的投保者要注意了,隱瞞實情是不可能獲得理賠的!
誤區2不仔細看保險合同條款
據調查,有80%的投保人對保險內容不是很了解,大多數都是在保險代理人、營銷員或是親朋好友的“誘惑”下購買的。險種對自己到底合適不合適,完全不明白,稀裏糊塗就投了保。
誤區3保險險種越多越好
投保時貪大求多,不考慮自己的承受能力,也是很多投保人的通病。注意自己的經濟情況,不能看到哪個險種有潛力就去“瘋投”,尤其是需要十年、幾十年的交費的那些長期投資險種,很容易蒙受經濟損失。按需投保,按經濟能力投保才是正確的投保觀念。
誤區4重複保險是“雙保險”
《保險法》規定:“重複保險的保險金額和超過保險價值的,各保險人的賠償總額不能超過保險價值。”也就是說,不能在兩個保險公司投相同承保內容的險種,出險時,兩家保險公司理賠的保險金額各承擔一半。所以,雙保險並不是你想象的那樣能得雙份理賠。
誤區5多保就能夠多得
本來你有10萬元的產業,可你要按50萬元投保,一旦出現經濟危機,是得不到相應賠償的。因為《保險法》規定,隻能在實際價值範圍內賠償責任。多保並不能多得,甚至會倒貼!
誤區6出了事故未能及時通知
小張的筆記本電腦被偷了,過了半個多月,才想起來自己還參加了家庭財產保險,於是就到保險公司提出索賠。但是,保險公司拒絕了他的要求。為什麼呢?保險公司是依據《保險法》規定辦事的——“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後,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後,應當在24小時內及時通知保險人,否則有權可以拒賠”。
誤區7保主險不保附加險
還有的投保人總是抱著僥幸心理,認為選擇一兩個險種,差不多就行了。有了主險,應該沒什麼問題吧?實際上,誰也不能保證發生所投險種保險責任以外的事故,更不能得到保險公司的賠付。
消除對理財認識的誤區,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做到的事。但二十幾歲的理財規劃,首先要考慮的就是風險,我們賠不起。社會的汪洋裏,大風大浪是常事,風險無處不在。雖然我們沒有能力預知、阻止風險的發生,但可以選擇保險去轉移、分散風險,以便發生損失時能得到最大程度的補償。
基金投資不是高收益儲蓄——如何躲避基金的風險
二十幾歲的時候你了解什麼是基金嗎?我們中的大多數對基金這個概念還不是很了解,對基金也缺乏必要的認知,對基金投資存在一些誤解。
基金這種金融商品,是將不同人的錢放在一起讓專家們代為投資,再將投資得到利益分還給投資者。也就是說,你的500元錢買不起一張海爾的股票,如果再找5個和你一樣的人,就能買一張了。等海爾的股價上升,除去給基金運作者的手續費,剩下收入的金額就會平分給這6個人。簡單來說,這就是基金。
但是有很多人,不太明白基金投資的目的,往往把基金投資當做了儲蓄。有很多的投資者把原來用來養老防病的儲蓄存款全部用來購買基金,甚至從銀行貸款買基金,誤以為基金就是高收益的儲蓄。事實上,基金是一種有風險的證券投資,和幾乎沒有風險的儲蓄完全不同。有幾點是基金投資者必須要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