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淺析國庫收付製度之內部控製(1 / 2)

淺析國庫收付製度之內部控製

財經縱橫

作者:李小琴

【摘要】隨著財政國庫集中收付製度改革,各級行政事業單位為加強財政收支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已逐步實行財政國庫集中收付製度,同時也取得了顯著成效。但由於我國建立國庫集中收付製度尚處於初級階段,各項機製還不完善,“重改革、輕內控”的思想在一些地方還根深蒂固,發生了一些由於內控不力而引發的違規事件。為提高行政事業單位管理水平和風險防範能力,確保國庫集中收付製度內部控製有效實施,必須建立一套科學有效的內部會計控製製度。

【關鍵詞】國庫集中收付內部控製重要性意義改進

一、國庫集中收付內部控製、重要性及意義

國庫集中收付內部控製是指單位在經濟活動過程中為實現控製目標,提高國庫運行效率、保障安全的國庫體係而製定製度、實施措施和執行程序,進行防範和管控經濟風險。

為加強財政資金管理,避免發生資金安全問題,減少財政資金支付過程中出現的問題,2006年財政部下發《財政部關於切實加強地方財政資金安全管理的通知》強調加強資金管理。資金安全運行就要將財政資金內控製度作為重點,為此《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製規範》也將於2014年1月1日起在我國行政事業單位範圍內全麵實施。

有效的內部控製可為國庫製度順利執行、資金安全運行、防範風險和高效管理提供保證,促進良好的國庫管理製度建立,形成一係列有效的運行機製、監督機製,使財政資金安全、規範、高效運轉有保障。

二、國庫集中支付製度運行狀況

(一)相關崗位人員沒有分設

有的單位受各種因素影響內部控製製度不是太簡單,就是根本沒建立,既使建立了,也沒有執行,形同虛設,這樣必然會造成無章可循,有章不循,違章不究等內部約束無力的結果。在實際工作中就出現了有關職能部門未能相互分離、相互製約的現象,如經濟業務事項與記賬人員和會計事項的經辦人員、審批人員、財務保管人員的職責權限劃分不夠明確。有的單位違反了會計基本原則的規定,全部由一人經辦,形成收支漏洞。

(二)監督不全麵

目前很多單位的行政領導不太熟悉直接支付程序,就隻得聽任財務人員處理,從而產生管理上出現了問題。表現在:一方麵由財政授權支付的單位,其所反映經濟業務合法性、真實性等情況,國庫收付中心無法掌握,無從起到會計監督的作用,從而出現違反現金管理的規定;另一方麵由財政直接支付的預算單位,可以拿著相關憑證到支付中心審核辦理業務,通過直接支付而相關人員未審核其真實性時,容易出現套取現金作為“小金庫”的現象。

(三)從業人員素質低

近年來會計的收支改革頻繁,部份國庫集中支付單位還任用沒有會計從業資格證的人員或會計人員年齡偏大從事會計工作,會計知識沒及時更新,從而對會計核算的相關內容認識不全麵,處理的方法不恰當,造成實際操作中出現了諸多的問題。一部分預算單位會計人員要獨立完成係統操作還存在很大的困難,甚至部分基層行政事業單位的會計人員還不知如何收集、傳遞有關支付憑證;如何填製憑證、登記賬薄;如何處理年終支付額度結餘和對賬,更甚者有的單位年終“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科目還有餘額,或年終根本就沒有對賬。有的專業銀行經辦人員對國庫操作係統也不太熟,沒按時、按要求和人行國庫清算,這樣國庫收付中心工作到年底結算時會出現困難

(四)相關年度追加指標文件下達不到位

通常財政部門在追加年度內預算撥款時,都是由相關股室在國庫集中支付軟件上直接下達,而追加指標文件卻沒有及時下達到相關單位,相關單位的領導對追加的撥款就不一定每筆都清楚,從而形成內控管理缺陷。因此財政部門在追加年度內預算撥款時不僅要直接上線到行政事業單位,還要將相應的文件及時下達到相關單位。

(五)信息技術安全保障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