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信”金融產品的風險結構與防範
金融論壇
作者:牛慧君
【摘要】本文對銀信合作理財產品概念及其業務基本情況和近期相應的監管政策進行分析,提出商業銀行銀信理財產品存在的潛在風險,並對此給出風險防範對策和建議。
【關鍵詞】銀信合作金融監管風險結構風險防範
隨著金融市場對外開放,市場對金融產品需求呈現多樣化,使得金融業競爭加劇。在我國,銀信合作理財業務迅猛發展,近些年來成為商業銀行拓展中間業務,優化資產負債結構有效的手段之一。但是,當前銀信合作在新時期作為新型交叉性業務依然存在不少問題。本文主要談“銀信”金融產品的風險結構與防範問題,提出幾點可行的風險防範對策和建議。
一、銀信金融產品的概念
銀信產品,是銀行將其信貸資產通過信托公司轉化為理財產品向客戶發售。信貸類理財產品是銀信合作理財產品的一種,商業銀行通過發行這樣的產品,將募集到的資金通過信托方式專項用於替換商業銀行的存量貸款或向企業發放貸款。銀信合作產品從2009年以來發展迅速。信托投資公司重新登記,資金信托這一主要業務增長很快。突出特點是與銀行合作,信息、網絡、客戶、技術包括功能等資源交換和共享,銀信合作已成為信托業務發展和銀行業爭取高端客戶、發展延伸業務的互利平台。銀信合作理財產品的規模,從當時的6000億元到2011年底已發展到2.8萬億元,這樣的發展速度直接衝擊到整體信貸規模。
二、我國銀信金融產品的發展現狀
(一)銀信合作加強,產品增長迅速
據一項調查顯示,到2009年4月,工、農、建、中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及地方城市商業銀行共二十多家銀行,與信托公司多方位合作,銀信理財產品達700餘款,總發行竟然接近1400億元,這在國際金融危機背景下,成為我國理財市場增長迅速的奇葩。
(二)監管力度不足,銀信權義不對等
信托公司在相當大的程度上依賴於商業銀行,銀信合作業務在實踐中,存在著規避政策監管、各參與主體權責不清、權利義務不完全匹配、信托公司在合作中“話語權”較小,產品信息透明度不高以及風險控製水平參差不齊等問題,多數銀信合作業務主導權在銀行。不以利信托公司利益的維護,銀行借此能在其中牟利更多的便利,使得金融產品的開發受阻,銀信合作處於兩難境地。
(三)產品發行減少,銀信產品數量減少
銀信合作產品在不確定的經濟形勢下,數量開始有所下降。實體經濟在2009年金融危機後期開始步步提升。但是當時我國政策不穩定,直接影響到投資者的需求,這兩大不確定性因素,就是使銀信公司產品的發行量銳減。
三、銀信金融產品的風險
銀信合作“銀行資產表外化潛藏風險”較大,曾一度叫停。不良貸款壓力與房地產貸款風險隱患成為較嚴重的問題,銀信合作產品一時暫停,銀信合作業務中斷,給銀行業和信托業利潤帶來影響較大,給借此融資的企業帶來嚴重的負麵影響。信托公司麵臨淨資本缺口的風險。信托公司需要“淨資本陣痛期”化解大規模銀信業務帶來的風險。
銀信合作的核心價值應當體現為投資者創造收益——既包括財富增值的利益,也包括其人生目標的非物質利益,而不應僅僅結合商業銀行在客戶資源方麵優勢和信托公司在投資渠道方麵優勢,提供名義財富增值。信托公司解決淨資本約束風險的方法有二:一是要調整業務結構。二是對那些股東實力不強的信托公司,做出是去是留的抉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