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銀信”金融產品的風險結構與防範(2 / 2)

四、銀信金融產品的風險防範措施

(一)構建銀、信公司協同發展新格局

為消除銀信合作的負麵效用,推進銀信合作縱深發展,相關的銀信監管政策必須出台。銀信合作產品,在監管層的推動下設計運作和管理,將會增大協同效應,使雙方的利益趨向一致。構建銀、信公司協同發展新格局,促進銀信合作產品的健康穩定發展。央企與信托穩定關鍵在於高信用等級,使得融資成本降低,不論是銀信合作貸款還是發行短債,資金成本比市場水平相差很多。信托對企央的價值是,繞過銀行貸款利率下限及股權投資限製。

(二)銀信聯合為客戶提供財富管理服務

從市場來看,銀信合作理財產品,僅僅是為了避免儲蓄存款的搬家、規避信貸監管的融資類,產品較為單一。銀行理財產品麵向廣大儲蓄客戶,途徑不是為客戶實現財富增值而獲取報酬的,要實現較高的中間業務收入比較困難,存貸款利差衝擊到銀行正常的信貸業務。銀信理財合作的解決措施是銀行和信托聯合為客戶提供真正的財富管理服務。

(三)盡快轉變銀信理財合作管理模式

銷售理財產品是當前主要的銀信理財合作方式,需要在細分不同客戶群存在的不同的理財需求,以及客戶能夠對風險的承受力,在這基礎上轉變資產管理、財富管理模式。提高發售理財產品的針對性,提高服務的專業化和精細化水平。使理財產品由單一性,向專業財富管理綜合理財服務轉變,提升綜合理財服務能力。將理財產品的經營模式轉變為基金運作管理模式。在研究不同群體的風險偏好的基礎上,設計理財產品,使之呈現多樣性,改變單純的信貸資金、債券等投資運作方式。

(四)銀行理財業務應該獨立於銀行整體業務

資產管理公司是一些先進國家在理財業務上采用的運作方式,在管理上更加專業化。我國也應該借鑒先進國家的經驗,理財部門除了是銀行內部的二級部門外,在業務上還應有更大的空間。銀行理財與信托業務的目標客戶是一致的,銀行理財是信托的重要渠道和平台。信托業務是銀行理財個性化的服務內容,兩者是依存相關聯的,這就需要在客戶資源、產品設計上提升銀信合作層次,可以考慮產品的分層開發,優化結構,使發展實現規模化和標準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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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陳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