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1章 這個孩子你要不要?(1 / 2)

她一下語塞了,長大之後,他們的關係一直就處於半生半熟之間,對於如何定位這種關係,她心裏其實根本就不能確定。

雖然很多認識他們的人,都默契的將她看作是祁繼的女朋友。實際上呢,祁繼的確從來就沒有正式向外那麼介紹過:這是我女朋友,米芳菲――

她認為:這主要是因為沒有機會。

直到祁繼二十一歲過年的時候,他們之間終於有了“吻”的記錄。

不過,她已經習慣,這個男人一忙起來,總是這樣。

祁繼二十三歲生日時,祁家給他辦生日宴,她大病了一場,沒法成為他的舞伴。

當天晚上,另一個名門小姐成了他的女伴,之後,那位開始猛追著祁繼不放。

可惡的是祁繼竟然沒有拒絕,還一連兩次陪那個女生吃了兩頓飯。

那兩頓飯,曾被記者抓拍到,於是媒體開始關注他的情感生活,很多人開始拿那人和她來比較:某某楊小姐和米二小姐,皆出身名門,誰會摘得祁太頭銜,成為商業黑馬的終身伴侶,那還真是一個未知之數。

對於那種新聞,她很生氣,可她又沒有立場喝退別的女人追求的步伐。畢竟祁繼從來沒有在人前公開她是他女朋友。

好友說:“人的心態,多數時就都是這樣的,越是容易得到,越是不珍惜。有一個辦法,或者可以幫你刺激到祁繼……”

那時,她的思想,還無比純,便問:

“什麼辦法?”

“另外找個男的演一出戲,就能試出他對你到底是不是真心的了……”

“找誰?一般人根本就沒法和我祁繼哥比!”

“路家那位不是一直在追求你嗎?那路殷,論出身不比祁繼差,我聽我哥說,這兩個人還是商業圈裏的對手,隻有對手才能讓對方生急吃醋……”

她覺得有道理,試試也無妨,結果因為存了這個心態,她竟一手把自己推進了一個絕境裏――

這三天,他隻說了一句話:

“這輩子,我最瞧不起的一種行為,就是自殺。任何一個人,都是一個獨力的主體,誰也不會缺了誰而活不下去。芳菲,你應該驕傲的活著。自殺隻能讓你向我向所有人證明你是一個懦弱的人,用這種方式博人同情,讓人負疚,蠢到不能再蠢。”

三天後,她去了美國,他去了英國。

她告訴自己:她要驕傲的活著,她要走出一片自己的天空,而不是活在他的陰影底下。

這八年,她將所有精神都放在自己的專業上,畢業後,一步一步成為了一個可以獨擋一麵經濟師,過起了屬於她的風生水起的光鮮生活。可她的心裏,卻至始至終沒有放下他。

她知道,七年前,駱時檀曾想私奔。

她知道,他們夫妻分居至少有七年,七年來,他們從來不見麵。

她知道,他在國內的每一個緋聞女友的名字。

她知道,他在改變著祁氏的商業地位。

他在她的關注中,一年比一年成熟,一年比一年更富有男人魅力。

這些年,她見過的名男人,不計其數,可沒有任何一個男人,能比他還能吸引她的目光。

每一次在雜誌上看到有關他的新聞,再想想過去,她曾離他那麼那麼的近,卻因為一時的失策,失去了這一切,到如今,想要走近,再沒有機會,心境就無比的淒涼。

誰能想到,兩個月多前,她會和他重逢在華盛頓,三天時間,他竟願意放下一切,又親近了她,還陪她逛遍了這座城市的每個名勝古跡,第三天晚上,他們還上了床……

是的,她終於如願的成為了他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