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有什麼,合同不過是一張紙,你一天到晚這樣辛苦,一個月才三百元的工作,老板是在剝削你。”
“可是,我什麼都不會啊?”
趙強遞給鍾麗娜一張名片,說:“不會可以學嘛,如果你願意的話,明天就來我公司上班,你回去好好考慮一下吧。”
第二天,鍾麗娜辭去了茶樓的工作,按照名片上的地址,順利找到了趙強創辦的盛強礦業公司。
鍾麗娜的工作很輕鬆,隻不過是在辦公室接接電話,替客人倒茶送水等等,讓她欣慰的是,她可以每月從趙老板手裏領到一千五百元工作,拿一千三百元寄給父親治病和妹妹上學外,還有兩百元的零花錢。
一天,她隨趙強陪客人去KTV包房唱歌,破天荒地喝了不少酒,暈沉沉地醉倒在包房裏的沙發上,酒醒時,發現自己一絲不掛地和趙強睡在一家四星級賓館房間的雙床上。
她哭了,哭得非常傷心。
趙強安慰她說:“放心吧,我雖然是一個離了婚的男人,但我會對你一輩子負責,嫁給我吧。”
看著趙強一臉真誠的樣子,鍾麗娜心軟了。
鍾麗娜帶著趙強回老家麵見父母,去鄉政府開證明辦理結婚證時,母親看著趙強老氣橫生的樣子,憂傷地說:
“孩子,我知道你為了我們家在外麵受了不少苦,既然是你自己選擇了這一門婚事,我們做父母的也不好幹涉,隻希望你們過得幸福,不過,你已經成家了,有一件事我不能再瞞著你了,要不然,我會恨自己一輩子的。”
“媽,什麼事,你說吧!”
“你確實是我在公園裏撿回來的。”
鍾麗娜怔怔望著母親的眼睛,問:“你說什麼?”
“那天,我和你爸爸去縣城趕集,路過公園的時候,聽到有嬰兒的慟哭聲,我們循著哭聲走去,看見你被裝在一個粉紅色、印有小紅花的繈褓裏,我把你抱起來,發現繈褓裏塞有一張包有一根項鏈的紙條,紙條上麵寫著你的出生日期,由於項鏈上刻有一個‘娜’字,我們就給你取名為鍾麗娜,撿到你的時候,你的眼淚像雨一樣流……”
“不,我不聽,你這是故意編造謊言來騙我的。”
鍾麗娜捂著自己的耳朵,眼淚簌簌直流,母親從懷裏拿出一根精致的項鏈交到鍾麗娜手裏,說:
“孩子,這根項鏈確實是你親生父母留給你的,我一直替你保存著,我把它作為結婚禮物送還給你,希望你一直戴在身邊,直到找到你的親生父母為止。”
母親開始哽咽起來,不爭氣的淚水像雨水一樣浸透了鍾麗娜的衣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