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張紅年和村民的第一反應是以為難道現在的鞭炮都是這個味兒?可鞭炮呢?鞭炮總得有個渣渣吧,他們什麼都沒找到,就害怕了,覺得這麼大的響聲,不是鞭炮的話,總不能是槍響吧?
“思前想後,雖然欠人錢不還很可恥,也許還要打官司,可總比見到大事隱瞞不報強得多,後者恐怕得負法律責任。於是張紅年就報警了。派出所的警察趕來後,更有了了不得的發現,他們在草叢裏找到了人的手指,看樣子是被鋒利的東西削斷的,但法醫卻覺得不是刀割的。
“這還不算,牆壁上都有子彈的痕跡,地麵發現了不止一枚子彈殼。這說明,現場有不止一個人,用刀槍搏鬥過。那手指有特殊的紋身,用不著去化驗,張紅年就能一口咬定是譚楞子的紋身,手指肯定是屬於譚楞子的。
“但隻有這一根手指,人都去哪兒了呢?由於譚楞子是北島附近著名的地痞流氓,也有千萬資產,手底下二十幾個精壯的混混,稱霸一方,也有吸毒史,都是幾進宮的慣犯,所以北島派出所把案子上報給我們刑警大隊以後,我們馬上就突擊找到了譚楞子的老巢。
“譚楞子的確有槍,而且還不止一把,我說句不好聽的,論影響力,就算不如你那個狗腿子杜陽,但也差不了很多。所以,我們把他的人該抓的都抓了,一直在審,卻沒有實質性的結果,畢竟這類人仇人太多,一時也真猜不出到底是誰幹的,隻能挨個查。
“但是,有一點我們可以確定,射擊的雙方都有槍,一方是普通的製式手槍,執法部門都有,另一方的子彈很特別,非常特別。肯定不是譚楞子的槍,譚楞子的都是自製的氣槍和火藥槍,還有一杆老獵槍,沒有這麼先進。我說完了,你……你要是有空的話,可以回來看看。”
於果聽了,愈發覺得事態嚴重。
當然,他並沒有親眼所見這些事,因此即便再聰明,也很難還原出事情的原貌來。
比如,譚楞子的腦袋是被覺醒會的黃金級殺手厲衝宵,用非常特別的鋼絲割掉的,但帽子卻一下子順著腦袋飛了出去,而厲衝宵隻顧著譚楞子的腦袋,對其帽子沒有多加注意。
而且,譚楞子在經過鋼絲時,手也在一瞬間抬起,一根手指就被割掉了,可厲衝宵和曲名揚卻都沒有發現。
覺醒會財雄勢大,人才眾多,確定要在某個城市執行任務的話,就會立即弄到當地的黑社會標配槍支,絕對不顯眼,而且他們玩各種槍都是爐火純青的,因此,製式手槍屬於覺醒會的曲名揚。
比較特殊的子彈來自比較特殊的槍支,原本就是為了分拆得特別徹底而製造的,放在特別的旅行箱底部,能夠躲避過當前國內最先進的安檢搜查。這些都是都氏兄弟的,他們玩得最溜的就是子彈飛刀絕技,時間久了,用最常用的槍和刀,成功率更高,反而會被警方注意。
當然,這些,於果肯定都是不知道的了。
於果回答:“路晨,我現在找到了梁奔的一點點線索,一直在追查,如果這時候回來,就半途而廢了。而且,我覺得你說的這起沒有屍體,隻有帽子和手指的持槍射擊案,跟梁奔的案子可能沒有關聯。隻是你說子彈非常特別,這一點倒是有可能說明,槍支來自海外。”
路晨一凜:“怎麼可能?這樣的槍是如何過安檢的?”
於果不疾不徐地說:“仲老四以前走私汽車,你肯定知道。隻不過仲書記保護著他,所以刑警大隊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我這麼說也許會讓你很尷尬,但這是個事實。走私汽車想要利潤高,就得走私豪華車。
“先運到東南亞,然後挨個拆成細微的零件,每一種放一起,大量運進國內進行組裝。汽車怎麼過安檢,槍就怎麼過。我猜想,這種子彈是為了配合槍支而製造的,而這種槍支,多半是會拆得非常零碎,而且要是旅行箱再特殊一些的話,就有可能通過。”
路晨驚疑不定:“為什麼要大費周章地從外麵弄槍來?在國內的民間,槍支也特別多,完全可以用國內的槍啊!而且還不容易被我們發現。”
於果意味深長地說:“如果我沒猜錯,這是屬於殺手的。三個原因,第一,用某一種槍用順手了,因此就不想換了。第二,這是他殺人的標誌,雇主知道目標被這種子彈殺死,自然也就確定自己的花費物有所值。
“第三,凶手經常往來於世界各地,殺了人就走,每個地方都呆不長,自然需要特殊的子彈、槍和旅行箱。綜合這三樣,我也可以確定,這子彈的主人不單單是殺手,也是國際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