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賄者去哪兒了
策劃
作者:望長想
2013年最熱門的案件,無疑要算劉誌軍案、薄熙來案。2013年6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了原鐵道部部長劉誌軍受賄、濫用職權案。根據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的指控,劉誌軍曾經非法收受丁羽心等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000多萬元,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這個丁羽心,也叫丁書苗,是劉誌軍案的關鍵人物,她與劉誌軍認識十幾年,為劉誌軍泥足深陷提供了最直接的協助。丁書苗花4900萬元為劉誌軍辦事。劉誌軍受賄依法受到法律追究,丁書苗也因行賄罪而另案受審,這沒有問題。但是,在薄熙來案,甚至更多的案件中,出於辦案現實的考慮,對行賄者處理往往偏輕,甚至不予處罰。他們悄無聲息消失在人們的視野中,沒有人再去追問。
行賄花樣多
行賄與受賄,是走向腐敗的一對雙胞胎,是破壞官場清風正氣的兩顆大毒瘤。沒有行賄,就不會有受賄。探究貪官的墮落經曆,不難發現,不少官員的墮落,都經曆了從最初受賄的膽戰心驚,到麵不改色,再到主動索賄的曆程。其中,行賄者的作用不容忽視。行賄者不是天生的受害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行賄者多是自願的尋租者,是加害人,是不達目的不罷休、專叮有裂縫之蛋的蒼蠅。
為了行賄收買,行賄者花樣翻新、無孔不入,貪財的送錢,好色的送女人,盛宴豪賭、香車豪宅,無所不用其極,有的則專門走所謂“夫人路線”、“子女路線”、“情人路線”、“秘書路線”。行賄者製造的“糖衣炮彈”,使國家公職人員中那些意誌薄弱者防不勝防,一批又一批大小官員栽倒在行賄者腳下,“一失足成千古恨”。在近年來辦的一係列貪腐案件中,行賄手法越來越多樣、隱蔽,呈現出以下的特點:
一是行為隱蔽化,“曲線行賄”成主流。目前,行賄犯罪行為隱蔽化,曲線行賄逐漸成為行賄犯罪的主流。為了模糊不正當利益,更好地隱藏犯罪行為,逃避法律製裁,曲線行賄逐步占據賄賂行為的主導。曲線賄賂包括:利用人情往來為名,將賄賂行為和基於親情、友情的交往饋贈相混淆;利用節假、生慶、婚喪、喬遷等時機行賄賂之實;為了避打擊,已經出現通過第三人甚至“職業賄賂中介”行賄方式;還有利用媒介方進行曲線賄賂,行賄的直接對象不是權力擁有者本人而是其親友、情人等特定關係人。比如,2013年,大型跨國藥企葛蘭素史克(中國)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GSK中國)涉嫌商業賄賂案。多名涉案GSK中國高管接受警方問訊時稱,2009年以來,為完成在華銷量增長指標,公司專門成立大客戶團隊,組織、讚助各種學術會議,通過會展公司、旅行社,以車馬費等形式,重點向全國數百家三級和二甲醫院主管副院長、藥劑科長行賄。為達到打開藥品銷售渠道、提高藥品售價等目的,利用旅行社等渠道,向個別政府部門官員、少數醫藥行業協會和基金會、醫院、醫生等行賄。銷售代表進入GSK中國後,公司會進行專門的業務培訓,核心內容是客人維護,即如何與醫生搞好關係。GSK中國銷售代表被查證利用帶金銷售,向醫生行賄,藥價近一成返給醫生。
二是形式社會化,單位行賄悄成規模。近年來,行賄犯罪發案數量、涉案人員和行賄金額均呈現上升的趨勢,發生的領域擴散,行賄主體逐漸多元化。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個體經營的家族企業逐步被現代股份製企業所取代。因此,行賄犯罪中的單位犯罪也在不斷增多。由於這些企業規模龐大、資金雄厚,權力尋租的後果也更為嚴重。股份製公司對行賄預算款需要通過董事會討論表決,行賄支出需要計入運營成本。賄賂行為由此從幕後轉為前台,單位行賄犯罪呈現出規模化、社會化和公開化的趨勢。
三是行賄行為持續化,行受賄雙方結成穩固的權錢交易同盟關係。當前一些行賄人改變“一事一求一賄”的做法,而是“放長線釣大魚”,從“感情投資”入手,一次得手後多次、多年“經營”,將一些掌握重要權力或有發展“潛力”的國家工作人員掌握在利益同盟關係網中,牟取巨大而穩定的利益。比如,劉誌軍與丁書苗,薄熙來與徐明,他們的行受賄關係長期保持,源源不斷輸入利益。
四是行賄金額呈現高額化趨勢。從檢察機關近年來查辦的案件來看,行賄數額從幾萬元到幾百萬元不等,最高的達到千萬甚至上億元,總體呈現逐步遞增的趨勢。巨額的商業利潤勢必導致行賄人不惜重金行賄關鍵人員,舍小利,得大利,達到打通關節,獲取高額利潤的目的。另外,主動行賄、多次行賄、連續行賄現象的增多,也是導致行賄金額逐步遞增的重要原因。在第一次行賄並獲得不正當利益後,行賄人心理發生變化,認為有利可圖,便變本加厲,最後形成習慣性,腐蝕性十分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