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市場經濟條件下山西國有企業管理製度現狀及對策研究(1 / 2)

市場經濟條件下山西國有企業管理製度現狀及對策研究

經管視線

作者:李晉龍

摘要:隨著市場經濟的逐步深入,山西國有企業管理問題日益凸顯;麵對不斷開放的市場環境,如何調整自身,很好地適應環境,持續穩定地發展,成為山西國有企業亟待解決的重要問題;本文通過分析目前山西大多數國有企業在實際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並進行係統化總結,進而從管理模式的創新入手,提出了相應對策。

關鍵詞:國有企業;企業管理;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F279.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9-00-01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製不斷完善,市場開發力度不斷擴大,國內企業的競爭日益激烈,山西國有企業由於曆史或其他方麵的原因,管理方麵的問題日益凸顯,麵臨新形勢下如此嚴峻的外部環境,如何很好地生存與健康地發展,成為山西國有企業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本文通過對山西典型國有企業進行實際調查,整理分析,提出了一些相應的解決對策。

一、目前山西國有企業管理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一)金字塔式的集權管理方式,決策程序不夠科學合理

截止當前,山西許多國有企業的高層領導或管理者仍由地方政府直接任命,采用集權式的管理模式,政治色彩濃重,企業負責人往往身兼數職,既扮演政府角色又扮演企業角色,集各種決策權於一身。企業負責人無法得到一個追求長遠利益的穩定預期,個人利益與企業利益沒有長遠關係,企業負責人沒有全力投入到企業管理中,責任意識淡薄。這樣的企業往往是個人決策、集體負責,直接影響企業的管理效率。這種狀況造成了企業的決策不科學、不規範,甚至造成決策失誤,帶來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二)陳舊機製和觀念的影響仍然存在,管理缺乏民主、監督和規則

山西國有企業規模較大,但大多采用直線式的管理體製,直線式的管理體製導致一般職員隻對企業的分支機構或者子公司的領導負有責任,而分支機構或子公司的領導才需要對總公司領導負責。因此,公司的重大決策是由總公司或者總公司和子公司的負責人直接決定,一般職員無權參與公司重大決策活動。一般員工喪失了對決策是否科學合理的監督權。而且由於公司實行的是勞動合同製,分支機構或子公司直接掌握著一般員工的去留權,一般職員對其領導的決策不敢發表異議。最後,企業的民主管理形式和民主管理機構沒有發揮必要的作用。有的企業對應該民主形式通過的、事關到職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問題,不提交職工代表大會進行討論和審議,而是以企業的決定、製度或規定等方式下發執行,繞過了職工代表大會這一必要的程序。

(三)企業內部機構設置繁冗,不夠合理

計劃經濟時期建立起來的體製對山西國有企業影響深遠,雖然在改革開放之後進行了一定地改革,但仍然存在較多問題。例如,企業管理機構上層次過多、職能交叉,分工過細,公司上下的主要領導幾乎都同時擔任著許多不同性質、不同層次的職務。公司雖設立了分支機構、子公司、控股公司、參股公司,但卻沒有劃分清楚各自的責、權、利關係,領導相互兼職更使得這些機構、公司間的責、權、利關係混亂不堪。另外,非生產性組織的人員較多,真正的生產管理人員在企業內部地位卻不高,人員數量也偏少。這種狀況使得總公司承擔了其子公司、分支機構的責任,子公司或分支機構又承擔了其下級部門的責任,甚至總公司還承擔了其控股公司責任的不良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