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合並商譽會計處理的國際比較研究(1 / 2)

合並商譽會計處理的國際比較研究

財經縱橫

作者:代升波

摘要:經濟全球化浪潮下直接推動大規模企業合並,而企業合並會產生數額巨大的商譽。隨著我國經濟的外向型和國際化程度的加深,對我國會計準則和國際會計準則對於商譽不同處理方法進行優劣比較對實務界和理論界都有重要意義。本文對於國際財務報告和我國企業會計準則關於商譽的會計不同處理規定作了詳盡額比較以期能拋磚引玉得到些啟示。

關鍵詞:商譽;會計準則;國際比較

中圖分類號:F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9-0-01

一、合並商譽的初始計量國際比較

(一)合並商譽確認的一般比較

目前我國的《企業會計準則》中在企業合並報表編製的時候將購買方付出的合並對價公允價值與獲得被購買方的淨資產的公允價值的差額作為企業合並商譽進行列示。購買方在購買日應當對合並成本進行分配,按照《企業會計準則》準則第十四條的規定確認所取得的被購買方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及或有負債。其中一般會計處理需要遵循以下兩點:

第一,購買方對合並成本大於合並中取得的被購買方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應當確認為商譽。初始確認後的商譽,應當以其成本扣除累計減值準備後的金額計量。第二,購買方對合並成本小於合並中取得的被購買方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對或有負債對於合並商譽的影響有著嚴格的規定,“隻有當被購方或有負債的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時,購買方才單獨確認被購方的或有負債,作為分配企業合並成本的一部分。如果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企業合並中取得的商譽代表了購買方為無法分別辨認和單獨確認的資產產生的預期未來經濟利益所進行的支付。對於那些不符合在購買日單獨確認標準的被購方的可辨認資產、負債,其相應的金額確認為商譽。”

通過上述有關了解我們發現關於企業合並商譽的理論都是認為商譽是一種優質的企業資源,這種優質資源會給企業帶來更多的預期未來。都是站在利好的一麵來看待商譽的,都是站在企業未來收益的層麵看待。可以說是一種收益視角的商譽觀。

(二)負商譽的處理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要求將合並中取得的被購買方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份額大於購買方投資成本的差額立即在損益表中確認為當期損益。其對商譽的初始計量是根據被購並方的整體公允價值進行的,並允許采用完全商譽法,因此,即使非控股股東被分配了商譽,也有可能出現因母公司付出的對價較小而被分配了負商譽的情況。

二、合並商譽後續計量的比較

(一)資產減值一般規定比較

商譽的後續計量國際上和國內的方法趨於一致,都拋棄了施用多年的攤銷法,都采用更能準確反映商譽實際價值的減值法。其中《企業會計準則第 8 號—資產減值》中第六章資產減值的處理具體規定到:

第一,企業合並所形成的商譽,至少應當在每年年度終了進行減值測試。商譽應當結合與其相關的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進行減值測試。相關的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應當是能夠從企業合並的協同效應中受益的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不應當大於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35號—分部報告》所確定的報告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