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公司負債經營
財經縱橫
作者:郭俊鬆
摘要:企業擴張是企業發展變化的一種形式,而企業的擴張的每一步又離不開資本,企業的擴張雖可以表現為企業資產的增加,生產規模的擴大,企業利潤的增加等。但這一切都可以歸結為資本的運動,資本的擴張,而負債經營是其擴張的一種重要形式。
關鍵詞:債務;負債經營;風險;優勢
中圖分類號:F276.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9-0-02
一、債務也是一種資本
企業負債形成必然融通於經營活動中,它能夠帶來社會財富,可以實現價值的增值。在這個意義上,債務是一種負債資本。所以,資本與債務的關係太密切了,以至企業中資本與債務的關係統稱為企業資本結構,其本質在於如何權衡債務融資之利息節稅“所得”與過度負債之風險“所失”。企業的資本經營離不開資本的組合方式,一個經營良好的企業絕不是完全沒有債務的企業,必要的債務,是企業不斷發展的重要條件。
二、但負債和負債經營是一把雙刃劍,因而,如何利用好這把雙刃劍?是我們所研究和追求的。
任何企業,當其以固定的資本成本作為“支點”,或者說籌措和使用成本是固定的債務資金和股權資本來對企業的資產進行融通,從而使得利息及所得稅(EBIT)的某個變化能引起普通股每股淨收益(EPS)更大程度的變化時,那就被認為在使用財務杠杆。
財務杠杆作用的大小通過財務杠杆係數(DFL)來衡量。DFL的計算公式如下:
DFL=普通股每股淨收益的百分率變化/利息及所得稅前利潤的百分率變化
=(△EPS/EPS)/(△EBIT/EBIT)或:DFL=[EBIT/EBIT-I-D/(1-T)],式中的I代表利息,D代表優先股股利,T所得稅稅率。
以T公司為例。其2010年在年銷售收入為元時,可變成本為元,固定成本為元。假定公司的銷售額增長10%,固定成本不變,在財務杠杆係數為1.82使公司的普通每股淨收益(EPS)會因此增加到多少元?
根據上表的數據,計算出該公司EBIT為元水平上的財務杠杆係數為1.82=[(5.63-4.13)/4.13]/[(-)/]。這表示公司的利息及所得稅前利潤(EBIT)在元的基礎上每發生1%的變化都會導致普通股每股淨收益(EPS)朝同一方向變化1.82%。在例中,由於銷售收入的擴大,公司的EBIT增長了20%;由於財務杠杆作用,公司的EPS增長了36%,為每股5.63元。
由於投資報酬率高於固定的資本成本,所以財務杠杆發揮的作用是積極的,它增大了普通股每股淨收益。假如公司的EBIT下降20%(即從元減少到元),它也會引起EPS下降36%。顯然,當企業的利息及所得稅前收益下降至某一特定水平以下時,財務杠杆的作用就會從積極轉為消極,產生這種轉化的根本原因是企業的固定資本成本已超過投資報酬率,其結果是普通股每股淨收益的下降,甚至出現虧損,這便是財務風險的實質所在。
從上例可看出,財務杠杆係數越是大,財務杠杆的作用就越是突出,或者說,財務杠杆的乘數效應就越是明顯;反之反是。在我國,通常財務杠杆是指企業在負債規模一定的情況下,息稅前利潤變動對每股盈餘所產生的作用。財務杠杆反映利息和息稅前利潤之間的關係,可用衡量企業舉債籌資而增加的普通股的收益。負債之所以能對所有者收益產生這種類似於機械杠杆作用的影響,其基本原理在於:在長期資本總額和構成不變的情況下,企業從營業利潤中支付的長期債務成本是固定的,當營業利潤增多或減少時,每一元營業利潤所負擔的長期債務成本就會相應的減少或增大,從而給每股普通股帶來額外收益或損失。
由此可見財務杠杆和財務風險的關係:
在企業總資本和經營風險既定的情況下,若企業不利用財務杠杆,則經營風險全部由投資者來承擔;而若企業利用財務杠杆,即通過負債籌集部分資本,由於不論企業經營效果好壞,債權人得到固定的利息收入,股東要承擔全部經營風險,那麼每元股本承擔的風險大於無負債情況下的風險。這種由於負債而使股東承擔的額外風險就是財務風險,由於財務杠杆的作用,財務杠杆率越高,財務風險越大。
三、負債經營的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