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後的稅務風險與稅務籌劃
財經縱橫
作者:馮雪清
摘要:“營改增”後的稅務風險與稅務籌劃是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目前大力推進“營改增”改革的經濟形勢下,納稅人必須注意防範可能出現的稅務風險,同時還要努力做好稅務籌劃工作,以提升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
關鍵詞:營改增;稅務風險;稅務籌劃
中圖分類號:F810.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9-0-02
在市場經濟發展的大背景下,企業的經營環境開始發生變化,“營改增”後,稅務風險開始增多,如何控製稅務風險,如何做好納稅籌劃就成為企業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營改增後的稅務風險及控製措施
(一)增值稅專用發票存在的稅務風險及控製措施
目前涉及的發票犯罪主要和增值稅有關,由於增值稅在抵扣方麵有一定的要求,為了逃稅和漏稅,一些人會借此機會在發票上麵弄虛作假,采取虛開增值稅發票的辦法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也就是指為自己、他人虛開,以獲得自己的既得利益。
“營改增”後,由於企業可利用很多的增值稅發票來進行抵扣,這樣就可以繳納很少的稅款,以達到逃稅和漏稅的目的。“營改增”後隨之而來的代開發票等現象也越來越嚴重,有的人利用發票套利,已經嚴重觸犯了法律,有的在鑽法律空子,因此,在“營改增”後及時防範稅務風險,采取切實可行的控製措施是非常必要的。以下主要從幾個方麵來防控稅務風險:
1.應該加強對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認識,並且要全麵了解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上所規定的具體內容及要求,例如要了解納稅人是在哪個銀行進行開戶的,賬號是多少,包括納稅人的登記號,必須將這些核實清楚,並一一準確的反映出來。
2.要獲取符合法律規定的扣稅憑證,並且在指定的時間內交給稅務主管機關,然後給予認證。由於增值稅專用發票能夠體現出貨幣功能,同時還是納稅人進行正常生產經營的有效憑證,納稅人常常是利用增值稅專用發票來抵扣稅款。
3.詳細準確的了解增值稅法理和相關的法律法規,因為增值稅屬於價外稅的範疇,在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將稅款和價款進行分列,將稅款和價款二者相加,得出的結果就是價稅。
4.“營改增”後納稅人必須嚴格按照相關納稅法律和法規進行,如果納稅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出現這種行為的,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管理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給予適當的處罰。當納稅人擁有了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時,不可以充當合法的扣稅憑證進行抵扣稅額。如果虛開發票的銷售收入越來越高,那麼就很可能出現重複征稅的現象,同時也會加劇風險的發生,因此,作為納稅人應該約束自己的不良行為,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納稅標準和要求及時納稅。
(二)進項稅額抵扣存在的稅務風險及控製措施
“營改增”試點,虛增或者抵進項稅額的現象越來越多,其中所麵臨的稅務風險也在增加。主要體現在:
1.納稅人獲取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並用來充當合法的扣稅憑證,然後進行抵扣進項稅額。例如利用掃描儀或者電腦等等這些不能進行防偽的設備,來對進項稅額進行抵扣。
2.購進的貨物主要是用在了非應稅項目以及個人的消費過程中,但是卻沒有將進項稅額轉出;已經購進的貨物用來抵扣進項稅額,其用途有所改變,主要用在集體福利方麵或者用在非應稅項目等,沒有將進項稅額轉出;發生在非正常損失情況下的產品,無法進行銷售,同時也不可能出現銷項稅額,因此,對於這些貨物就應該進行進項稅額轉出。
3.如果應稅服務已經出現了不能抵扣進項的情況,沒有對進項稅額在當期中進行扣減。
4.納稅人在應稅方麵所提供的應稅服務,在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之後,之前所提供的服務開始終止,其中還會出現開票錯誤的現象,遇到這種問題應該嚴格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相關規定進行。
“營改增”後納稅人在進項稅額的抵扣過程中,為了控製稅務風險,需要采取以下幾點控製措施:
1.無論是從提供者還是從銷售方獲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都應該將增值稅額標注在上麵。
2.如果是從海關獲取的增值稅,也應該在專用的繳款書上麵標注增值稅額。
3.如果購進產品就應該按照產品的收購發票並且計算出產品進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