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龍岩市工業用地存在的問題及其建議(1 / 2)

龍岩市工業用地存在的問題及其建議

地方經濟

作者:林煒珍

摘要:本文結合龍岩市目前工業用地的現狀、特點,闡述科學合理利用工業用地的對策,並提出建議。

關鍵詞:工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對策;建議

中圖分類號:F293.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9-0-01

一、龍岩市工業用地利用存在的問題

(一)工業用地供應量大,供應速度過快

據不完全統計,2004年至2010年龍岩市供應工業用地共59平方公裏,尤其是2006年以來全市工業用地供應總量接近48平方公裏,平均每年約9.6平方公裏,工業用地供給的規模和數量偏大,供應速度過快,必然導致城市和城鎮用地、農村居民點用地、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用地以及其它建設用地等每年土地供應量的減少,也就影響了其他建設項目用地的用地需求,是不可持續的。

(二)用地供應機製缺乏科學性

個別地方工業用地結構與布局不合理,單位麵積土地投資強度低,工業項目出現粗放用地和浪費土地的現象,如龍岩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引進的龍岩暢豐機械製造有限公司,安排用地76畝,按當時工業項目投資強度的規定,該項目用地最低土地投資強度應為108萬元/畝,按此計算該項目投資應超過8200萬元,而該公司實際投資僅3660萬元,明顯低於當時的供地標準,工業用地供應還缺乏科學的考核機製。

(三)工業用地利用效率較低

2005年龍岩市工業總產值為387億元,2010年全市工業總產值達到1269.8億元,相比增加約880億,同期工業用地供應接近58平方公裏,即6年來每平方公裏的工業用地供應隻增加15億左右的工業總產值。

(四)工業用地節約集約用地目標任務不明

目前,一些地方節約集約用地意識不強,對本地工業用地利用潛力及節約集約用地工作目標不明,缺乏階段性任務和長遠目標。同時,工業用地節約集約用地製度與機製不夠完善,沒有形成真正有效的約束與激勵機製,如:工業用地節約集約用地的評價規則與考核辦法尚未形成,對工業用地節約集約用地程度缺乏量化的衡量判斷標準與尺度,相關部門沒有形成協調聯動與共同責任機製等,這些都會影響工業用地節約集約用地製度的落實。

二、對策與建議

(一)建立多部門聯動機製,加大清理閑置工業用地力度

一是建立基於共同責任和共同利益的聯動機製,形成各級政府、各部門清理處置工作的合力。根據不同行政區、功能區的實際情況製定差別化的措施,做好閑置、低效工業用地的清理和處置。對由於工業項目本身原因導致土地閑置或低效利用的工業園區,通過建立約束機製和責任追究製度加大閑置土地的收回力度,對由於工業化帶來土地利用價值提升導致土地相對低效利用的工業園區,建立責任共擔、利益共享等激勵機製,在城市規劃的框架下改變工業用地的用途,通過對閑置和低效土地的再開發,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實現政府、企業共贏。

二是完善建設項目用地“雙向約束”機製。將閑置土地處置力度、土地利用效率與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安排結合起來,對閑置土地收回效果突出、土地利用效率高的園區,優先安排下一年度土地利用計劃。並將閑置土地收回和工業用地效率真正納入幹部考核體係,實現閑置土地處置、土地利用效率提高與幹部任用和領導個人前途掛鉤,強化處置閑置土地和提高工業用地效率的業績管理製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