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9章 股票市場(1)(3 / 3)

“分散決策”就是針對上市公司情況的差別性和複雜性,由上市公司的各類股東,依據現行法律、法規和《通知》要求,經過廣泛征求股東意見和平等協商,形成本公司解決股權分置問題的具體方案,提交股東大會進行表決。

將貫徹《若幹意見》的總體要求,按照“試點先行,協調推進,分步解決”的操作思路來推進。

(1)“試點先行”是在解決股權分置存在諸多不確定因素的情況下,不急於整體推進,而是通過製定改革試點方案,在少數公司中進行審慎試點,傳達積極的政策信號,培育相對穩定的市場預期。通過不斷對試點方案進行調整修訂,形成解決股權分置的全麵推進方案。

(2)“協調推進”就是在全麵解決股權分置條件尚不成熟、且需要一個較長過程的情況下,應當抓緊完善保護流通股股東權益的相關法律、法規,恢複流通股股東對大股東守法、誠信的信心,緩解非流通股股東與流通股股東之間的矛盾,為市場化解決股權分置問題創造良好的條件。

同時,應當落實保持市場穩定發展的相關措施,增強市場對股權分置改革的適應能力。

(3)“分步解決”就是在股權分置改革試點成功後實行“新老劃斷”,對存量公司確定分步解決的原則,爭取用相對較短的時間積極穩妥地全麵解決股權分置問題。“新老劃斷”問題的解決,前提在於市場對解決股權分置問題形成相對穩定的預期。

也就是說,不僅政策預期要相對穩定,而且試點公司所采用的基本模式及定價水平也要得到市場的基本認同,隻有市場反應已趨於平穩,才可以考慮實行“新老劃斷”。

根據中國證監會發布的《關於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三條的規定,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做出決議,必須經參加表決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並經參加表決的流通股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這也就是說,《通知》賦予了流通股股東對於股權方案表決的絕對權力,如果未能獲得參與投票的流通股股東2/3以上的讚成票,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不會強行通過。原則上,公司股權分置方案被否決後,可以重新製定新的方案,等待再次表決。

2.主流的改革方案

目前主流的股改方案主要有:

(1)送股式解決方案:由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股股東贈送一定比例股份,支付對價。

(2)縮股式解決方案:非流通股股東將持有股份注銷一部分。

(3)權證式解決方案:向流通股股東發放“權證”,將對價補償單獨剝離出來。

(4)折讓配售方案:由非流通股股東拿出部分股份,以低價向流通股股東配售。

(5)回購式解決方案:由上市公司通過現金定向回購部分股份。

(6)複權式解決方案:1股完整股=1股流通股+K股非流通股(其中K=非流通股數量/流通股數量,K稱之為流通股含權係數)。

第五(節)何謂股改對價

對價最早出現在歐美的法律文獻中,是指為了一方得到權利、權益、益處或是另一方換取對方承諾,所做的或所承諾的損失、所擔負的責任或犧牲。在這裏,“對價”指非流通股股東為了取得所持有的非流通股份流通的權力,而向流通股股東支付的相應代價。對價目前來看,可以采用股票、現金、權證等形式。

第一批試點四家上市公司對於補償“對價”的計算,都是從“非流通股流通權價值”的計算著手。所謂流通股的流通權價值就是:在一個股權分割的市場,除了受基本麵的影響,股票價格還受到流通股股東對於非流通股股東所持股份不流通預期的影響。正是由於這種預期的存在,市場給予了A股高溢價。那麼這種高溢價也稱之為流通股的流通權價值。

通過分析,四家上市公司對流通權價值的計算理論依據又各有不同。

三一重工:以超額市盈率倍數測算流通權對價的方案。其主要思路類似於在非股權分置條件下模擬新發一次股票。保薦機構華歐國際認為,可以將股票發行市盈率超出完全市場發行的市盈率倍數作為一個計算流通權價值的參考,其超額市盈率部分可視為流通權價值。

紫江企業:股權分置改革試點方案的實施,不應使本次股權分置改革實施前後兩類股東持有股份的理論市場價值總額減少,特別是要保證流通股股東持有股份的市場價值在方案實施後不會減少。因此,它采用了以計算方案實施後的理論市場價格來倒推流通權對價的方式。

清華同方:對非流通股和流通股股東的不同轉股安排,達到改革後雙方共贏的局麵。這一方案,更為側重的是對改革後市場價格的預估,而不是對曆史價格的評判。

金牛能源:定價出發點則落在方案實施後的股票價格和市盈率上,通過和國際類似公司的估值比較,算出了對價補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