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8章 科學消費大件商品(2)(2 / 2)

首先,對於借款合同生效滿一年的借款人,若有足夠的資金來源償還貸款,可提前15個工作日向貸款人書麵提出部分或全部提前還款,申請書必須詳細列明提前還款的計劃,該通知一經貸款人(銀行)確認後便不可撤銷,並作為借款合同的補充條款與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申請書必須歸檔保存,如借款人不論任何原因未能按照其向貸款人出具的提前還款申請中規定的日期與金額提前還款,則視作逾期還款,借款人按合同承擔違約責任。

其次,對於借款合同生效未滿一年(含一年)的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貸款人(銀行)將根據提前還款金額,以提前還款日的貸款利率收取一個月利息作為違約金,違約金條款已在借款合同中約定。

此外,提前還款後,還款方式不變,已收利息不退還;提前償還全部貸款的,將一次性結清全部貸款本息。

重視物業費用的項目

小影的姐姐、姐夫前年年底購置了一套期房,可誰知道計劃不如變化快,在同一所高等學府任教的兩口子被同期派到倫敦做訪問學者了。新樓就快驗收交房了,姐姐、姐夫把這件事委托給了小影,並美其名日“提前演習”。

要說起來,物業管理費是小區居民生活中的常見費用,但何時交,何內容,交多少這些問題,由於物業項目的繁雜,算來算去,還是一筆糊塗賬。按照小影的理解,物業費應該是入住以後才需要交付的,可姐姐、姐夫還有半年才會回國,這半年的物業費能不能省下?實在不行就讓物業公司在門上貼張封條吧。

可是,經過打聽,小影才知道,房屋買賣中的交付,從理論上講,應當是以產權證的登記和取得作為最終的交付標準。在實際操作中,買賣雙方往往以入住交接作為驗收房屋是否符合法定和約定交付條件的一個主要程序。物業管理費的收取也是從辦理入住交接的時間算起的。由於物業服務不是私人服務,而是公共服務,所以隻要業主辦理了入住手續,無論實際住不住,都需從辦理入住時間起,開始交付物業管理費。因為物業公司有許多物業服務均已提供了,如保安、保潔等。看起來,這筆物業費是省不下的。

那麼,收的錢到底用來幹什麼了呢,物業的工作人員找來了資料——份國家發改委、建設部頒布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根據規定,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一般包括: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辦公費用;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經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因為小影姐姐、姐夫購買的是高檔住宅小區,所以物業管理成本中還可以增加保險費。

物業工作人員歸納了一下:“物業費用由四部分組成:一是用於房屋及其設備的維護和修繕費用;二是各種地下管線、化糞池等公共設施的維修和清掏費用;三是用於環境保潔和綠化的費用;四是用於社會保安的費用。”小影這才放心:“看來這管理還是挺完善的,我算是沒有辜負姐姐、姐夫的托付!”

“那麼,應該交多少呢?”小影終於問到了最實際的問題。

按照《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中規定,保潔費、保安費、各項費用統收服務費、車輛存車費、綠化費、化糞池清淘費、管理費等收費項目,假設新房100平米,按照乙類住宅來算的話,一年共需要交納物業費2900多元。

數額不少啊!有沒有不合理的地方呢?讓我們來看看住宅的中修費和小修費(約占物業費總額的36%),似乎並不應該列為物業管理收費項目。中修費和小修費是樓房及其設施共用部位的維修費用,但是在買房時已經預交了樓房共用部位的維修基金,而維修基金不就是為將來支付的維修費用嘛,這兩項顯然有些重複。

但願日後出台的新標準能夠取消樓房及其設施的中、小修費用,這樣物業費就會減少接近1/3了。

對於物業費的問題,專家提醒大家:

購房過程中很多款額是國家政策製度已有規定的,所以這筆錢是省不下的;

交房過程中若有問題一定要仔細詢問清楚,不要帶著疑問糊糊塗塗的交完了錢,還不知道這錢究竟作何甩途;

如有機會,盡量加入業主委員會,至少要參加他們的活動或者在網絡論壇上有所接觸,畢竟“人多力量大”,而且大家的利益目的是相同的,他們要保護的是你的也是這個購房整體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