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陳列要整齊、豐富,有量感。商品豐滿本身可以刺激顧客的購買欲,即使是同一質量的商品,顧客也願意從豐富的商品中選擇,所以,商品陳列要盡量豐富多彩。但商品的豐富多彩並不是指商品擺放的多而雜,這樣的話就會給顧客一種紊亂的感覺。另外,有時,商品擺放的不對稱會給顧客造成該商品搶手的心理感覺。但運用不對稱的商品擺放方法需要很高的技巧,否則,極易給顧客造成商品不豐滿的壞印象。
(3)盡量使用裸露陳列,使顧客產生親切感。顧客若隻透過玻璃看商品,會有種疏遠感,而用手摸一摸同其他商品比較一下,則會感到更親切。裸露陳列原則即是盡量將商品敞開陳列,使顧客能夠自由接觸、選擇和觀看商品,從而使顧客對商品產生親切感,促進購買。
(4)商品陳列要充分利用營業場所。充分利用營業場所包括兩方麵的意思:一方麵是最大限度的利用營業場所,即是指在不影響顧客順利流動的前提下,凡是顧客能接觸到的部位,應盡量利用各種陳列設施和方法陳列商品,以便顧客隨時隨地都可以看到商品,從而提高營業場所的利用效率。另一方麵指最合理的利用營業場所,即指在商品陳列時,要將最好的位置用於衝動性購買的商品、重點推銷的商品,充分發揮陳列場地的潛力。
(5)陳列與銷售保持一致。陳列的商品應與出售的商品完全一致,做到沒有不出售的陳列商品。如果商品陳列與銷售不一致,顧客就會認為店家有欺騙行為,從而對其失去信任感。
(6)陳列要注意季節性。隨著季節的變化,顧客所需商品也相應地有了變化,這時,店鋪所出售的商品,也應隨著季節的變化加以調整。季節性商品的陳列應在季前開始,店鋪應了解顧客的潛在需要,根據天氣、季節的變化盡量早的改變商品陳列,這樣會讓顧客覺得該店很注重時代性、潮流性,給人先進的感覺。
(7)陳列商品要有說明。商品附加的說明卡是“不說話的推銷員”。在進行商品陳列時,用商品說明卡,將商品的突出之處三言兩語簡練地表達出來,能左右顧客的購買心理,尤其是開架自選的超級市場,沒有營業員的介紹,顧客往往通過寫著商品的特點、品質、使用方法等有吸引力的說明卡,來決定買與不買。所以,陳列商品時千萬別忘了給商品附上一個簡單的說明卡。
(8)陳列要留有空間。商品的陳列擺布,在盡量利用空間與壁麵時,還要保留一定寬度的店鋪通道,以便顧客能方便地欣賞和選購商品。如果商品陳列不注意保留起碼的走道空間,顧客稍多就會影響購買活動,從而引起顧客的不滿,產生對抗情緒。
(9)便利品商品陳列時應方便顧客購買。這類商品花色品種簡單,價格低廉,挑選餘地小,銷售次數多,顧客對商品的一般性能、用途、特點較了解。如各種食品、調味品、香皂、香煙等。購買這類商品大多數顧客希望能方便快捷成交,缺了不買,買了就用,所以,這類商品要特別方便顧客購買。如果顧客在購買時要東尋西找,下次就可能不會常來常往,專門來買了。
(10)高價值的商品陳列時應注意方便顧客仔細挑選。高價值的商品使用期較長,挑選性較強,供求彈性大,交易次數較少,價格較高。如時裝、家具、電器等。購買這類商品,大多數顧客對質量、功能、樣式、色彩等要求較嚴,挑選較細致。因此,這類商品應集中擺放在店堂中央或活動區域較大、光線比較充足的地方,以便於顧客自由地活動和觀看撫摸商品,反複挑選、調試。
(11)特殊品應陳列在“特區”。特殊品是指那些價格昂貴、功能獨特,具有高級享受的名貴商品,如工藝精品、金銀首飾、手表、高級化妝品、精密小儀器(照相機等)等。對於購買這類商品顧客需要反複思考,周密計劃。因此這類商品應擺放在環境比較優雅,離日常雜品較遠的地方,以便於顧客安心地仔細挑選。陳列用具一般為封閉式玻璃櫃台,一是可以突出商品的高貴與特殊,二是可以確保昂貴商品的安全。
(12)日配品的陳列。日配品是指肉類、水產類、蔬菜、水果和調味品以外的副食品,如豆製品、麵包、乳製品、果汁、飲料和冷飲等。這類副食品是顧客每日生活之必需品,應以每日供應配送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