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社區網格化管理存在問題分析(1 / 2)

社區網格化管理存在問題分析

社會管理

作者:範宇辰

摘要:華茂社區是煙台市芝罘區向陽街道的8個社區之一,在公共管理領域,網格化管理追求的是更方便地為公眾提供服務,實現眾多部門資源共享、高效利用,以及職能部門業務協同,提高管理效率。但是實際上這種網格化管理在我國的城市社區還有很大的完善空間。

關鍵詞:城市社區 網格化管理 社區工作者 街道辦事處

1.向陽街道辦華茂社區基本情況及特征

1.1基本情況

向陽街道位於芝罘區中東部,是區政府所在地,總麵積2.4平方公裏,轄8個社區。現有居民19070戶,55921人。而華茂小區位於煙台市中心,南大街沿線,交通便利,離海僅10分鍾車程,可謂擁有非常好的地理優勢和自然環境。

1.2網格化管理特征

1.2.1網格布局,條塊總和。社區網格化管理按照一定標準把社區劃分為多個網格,通過劃分網格,在保有原先遞階結構的管理體係和權力體係的同時,將各個職能部門整合起來,增加每個部門橫向的聯係。在網格化管理之前的華茂社區社區管理體係“有條無塊”,“條”上的上級部門溝通較多,業務效率也比較高,但是“塊”上的部門溝通較少,缺乏協作機製。社區網格化管理聯係起了“塊”與“塊”之間的聯係,在處理綜合問題上,可以用最少的程序,最有效的辦法處理,促使條塊結合,共同發揮作用,提供優質服務。

1.2.2優化流程,提高效率。社區網格管理的目的是為社區居民提供高效、精準的服務,那麼必須對原有的業務流程進行優化精簡。網格化管理將原先各部門處理業務相同的流程,例如業務受理、任務派遣等流程進行整合,在網格化管理的流程中,係統內部實現社區服務各業務環節之間的橫向銜接,免去了很多業務受理的中間環節,去除了重複、多餘的環節,提高了業務流程的專業化程度,以及保證了業務高效、透明、順利的執行。

2.向陽街道華茂社區網格化管理存在問題

2.1社區管理製度規範不完善

筆者了解到2009年已經廢除了沿用55年之久的《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條例》,至今仍沒有一個可以依照的法律條文或法規條例。而現在社區工作明顯是“無法可依”,沒有一個明確的法律規定,上級讓做什麼,居委會就做什麼。一個健康成熟的社區必須具備一係列完整的規章製度和運作規範,才能高效有序的管理好社區內各項事務。由於目前涉及社區管理的法規和規章還不健全,使得社區管理工作無章可循,經常出現無權管理、越權管理、多頭管理等現象。同時,由於缺乏有效的監督考核機製,使得正確評價考核社區管理工作開展情況難以實現。

2.2基層管理人員緊缺

華茂社區居委會的社區工作者僅有7名,去除一人長期請假,因此其他工作都落到了這六個人的肩上。因網格化管理標準高、項目多、程序規範,所以要占用一定的人力,在實際網格化管理當中,出現了一些職能部門人手緊缺的問題,同時一些基層幹部的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與網格化管理的要求存在較大差距:社區幹部大多年齡較大。中老年管理人員雖然實踐經驗相對豐富,但網格化管理認識比較模糊,對網格化管理所涉及的消費維權等綜合型業務知識掌握不夠,而這6人中的一人,更有1位即將退休的工作者甚至不會操作基本的業務軟件;而年輕人由於工作時間短,實踐經驗少,業務知識不足,一時又難以獨擋一麵。

2.3網格化的泛化虛化現象日益嚴重

網格化的泛化,主要是指網格化在街道辦日常事務的管理當中。向陽街道辦在網格化管理模式建立之初並沒有規定網格化管理到底應該管理哪些具體事務,所以直接也就導致“網格化己經被泛化到可以解決任何問題的地步,似乎與黨的係統和政府係統相關的所有問題都可以通過網格化來解決。”網格化管理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社區工作當中出現的問題,是提高基層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但是,我們不能利用網格解決任何事情,如果城市管理的各項任務都依賴於網格,那勢必會形成對網格的依賴,從而忽視了客觀事實,使社會管理過程簡單化、無序化的進行下去。因此,當務之急,是明確網格化管理的職權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