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7章 篇外2:指尖的愛情(1 / 3)

篇外2:指尖的愛情

這個冬天好冷,我的手一直是冰涼冰涼的,連靈感也是。自從那年冬天過後我總是習慣戴著手套,即使是坐在電腦前或是在被窩裏也是如此。我極力讓自己的手保留著一點點溫暖的溫度,一如那年冬天那愛情懵懂的溫度。

那是一個很調皮的冬季,天氣像個不乖的孩子一樣反複無常。我是個遲鈍的人,我總是在出門後才知道自己原來穿得很少,因此我的手通常是一整天的冰涼。我始終無法讓自己的手變得溫暖,所以也就慢慢地習慣了這樣的冰涼,習慣到遺忘了這個世界上還有溫暖這種東西,直到遇見麥子。

那是一個屬於音樂屬於麥子的晚上。那天晚上沒有月亮沒有星星沒有燈光,偌大的文梯隻有無數的燭光、無數女孩陶醉的目光和麥子合著吉他的溫情目光。那是麥子和他的夥伴的吉他會,麥子是樂隊的主唱。他有一雙和他喜歡的搖滾不太相稱的溫情眼睛和看上去很適合吉他和寂寞的手指。那天晚上的麥子除了音樂之外沒有其他的語言。後來麥子總是說他不怎麼會講話,所以才會喜歡音樂,因為音樂是世界通行的一種語言,也是別人能懂他的唯一語言。說到這裏的時候麥子的眼睛總是會閃著迷人的光。後來的後來,我才知道,那叫理想。這都是後話了。

我以為我會像剛才舉著蠟燭的那許多女孩一樣,隻會在那天晚上過後的日子裏在茶餘飯後談論著麥子和他那閃著溫情的眼睛,可是我卻在那天晚上認識了麥子。這是當時很多女孩很願意甚至很希望能碰到的事情,可是我卻很難說這是我的幸運或是不幸。不過不管怎樣,我和麥子會互相認識應該感謝小南。

小南是我初中死黨,後來高中的時候小南隨著父母的工作調動去了北方的一個城市,我們漸漸失去了聯係。可是沒想到在這個遇見麥子的夜晚,我也遇見了曾經和我一起上學放學的小南。我沒想到小南是這個樂隊的鼓手。雖然在一開始主持人介紹樂隊成員的時候,我在聽到“小南”這個名字時曾經身體一震,可是我始終不願相信世界會這麼幸運地狹小,直到小南在演出結束的時候衝下台來像以前那樣敲我的腦袋,我才相信原來這個世界真的是這麼讓人驚喜的小,因為這個世界上到目前為止會不要命地猛敲我的頭的隻有小南。我回過頭想也不想就是對著小南身上那個叫做“脖子”的礙眼位置一陣猛掐,像五年前一樣。我有點想哭,我知道這五年的距離在我們毫無內疚感的“暴行”中已經輕易被跨越了,我的死黨回來了。

“小南,這個火爆的可愛女孩是誰啊?嘿嘿,怎麼沒聽你說過啊?”那些樂隊的成員對我的火爆和小南的“遭遇”紛紛表示了好奇。

“哦,她是我好幾年沒見的中學死黨哦,她叫小蟲,因為她很懶,是個小懶蟲。嘿嘿,不錯吧,哥們,別說我不夠意思啊,快點賄賂我吧,蟲蟲的樣子你們可都見過了哦。”小南一邊不改“損友”本色地打起了我的主意,一邊向我介紹樂隊的成員。我有點不知所措,為了這和這些校園偶像般的男孩子忽然間拉近的距離。我特老土地和他們一一握手,包括麥子。那是那年冬季我第一次記起世界上還有一種東西叫做溫暖,而麥子的手就是開啟我那關於溫暖的記憶的鑰匙。後來,麥子說他永遠也忘不了我和他握手時那一臉迷惑的眼神,那種眼神讓他覺得我們似曾相識。而且隨著我們後來交往的不斷加深那種眼神出現的次數總是不斷地增加。每次麥子忍不住問我為什麼會那樣看他的時候,我總是會神秘地一笑。我不想告訴他我隻是很奇怪,為什麼那看上去應該很孤單很寂寞的手卻有著如此溫暖的溫度。有的時候實在被他問得不行的時候我會告訴他,因為你的手是我所握過最溫暖的。這個時候麥子總是會帶著點心疼握著我的手說:小蟲的手是我所握過最冰冷的。

後來不曉得什麼原因,樂隊每次練習小南總會叫上我,而且大部分時間是麥子送我回宿舍的,因為樂隊成員中隻有麥子的宿舍和我順路。那年冬天很冷,每次出音樂室的時候麥子總是會叫我戴手套。我每次總是吐吐舌頭告訴他忘了。這個時候麥子總是會猶豫了一會兒,然後在我頻頻喊冷的叫聲中把我的手放在他溫暖的手裏然後放在口袋裏。過不了一會兒我的手就會變得溫暖,和麥子一樣的溫暖。我喜歡這樣的熱傳遞,不僅僅是因為那不再冰涼的手指,還有一些我說不出來的原因。因此後來我總是故意忘了戴手套。後來的後來,麥子已經不再問我戴手套了沒有而是直接把我的冰冷收進他那源源不絕的溫暖裏,我不曉得這是麥子變聰明了還是我變聰明了。或許我們都很聰明,所以我們誰都沒有說什麼。小南說我們是傻瓜,互相猜著對方心思的傻瓜。小南說這是麥子第一次戀愛,所以情有可原。可是我,小南說猜測不像我的性格。可是小南不知道,這五年裏我按照自己的性格去做的事情總是讓我摔得很疼,我不想在傷疤剛剛變淡的時候又摔倒了。我記得有一個名女人說過:一個女人最大的智慧就是要學會裝傻。所以我決定將傻氣進行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