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孩子們從故事中就不會吸收這些嗎?會的,但是讓我們堅持這樣一個標準——不解釋故事或其中的任何一部 分。你種下了種子,讓它自己發芽成長。每個父親和母親都應該有一個故事的序目——12個就可以,它們是優美地敘述出來的美麗的故事,孩子們不能忍受過多的變化。“媽媽,你漏了那位女士睡袍的沙沙聲!”孩子們生氣是有理由的,他們不能接受這樣的觀念,即他們生活於其中的故事隻不過是一種“海市蜃樓”。除了看書,還有聽閱讀——在生活最初的五、六年中。無盡的故事書,戲劇場景的連續更替,它們就像孩子視野中不斷變換的畫麵,對他們是一種精神和道德上的浪費。他得不到提供成長養分的東西,也沒有時間消化他所得到的東西,這也是違背自然規律的。“告訴我那個救了哈勒姆的小男孩的故事!”知道這個故事的孩子會多麼頻繁地要求再聽一遍這所有故事中最能培養英雄氣概的故事!而且在朗讀的基礎上講解故事還有另一個好處,後麵的講解往往隻是輕輕地來也輕輕地去。但是如果你一定要研究你的故事,如果你打算選它作為孩子們的精神麵包,那麼,你就要用商人挑選優良珠寶的謹慎來選擇故事。再者,在講故事的過程中,父母不過是中介人,他們所講的故事才像母親的乳汁一樣是直接地、有目的地給出的食物。聰明的父母會告訴我們,他們的孩子瞪著大大的眼睛坐著沉思經常講述的故事。但是父母要記住,他們所講的故事才是哺育孩子的精神食糧。慢慢地,孩子們就該自己閱讀,學習,消化了。順便說一句,在孩子開始上學之前,可能正是父母關心一下下麵這個有點重要的問題的時候。在描述方麵我們做得很差。我們通用的詞彙幾乎不超過12個。
而且這些詞彙之中,一個人很少在每天的使用中超過一兩個。一杯茶、一件衣服、一幅畫、一本書、一個人——是“好的”、“完美的”、“合口味的”、“令人愉快的”、“愉快的”,這樣的說法是根據說話人的詞彙量或詞彙偏好而定的,而根本不是由所說事物的性質決定的。一樣東西可以是“好的”、“非常好”或是“簡直太好了”某人對於所有令人滿意的事情都用“簡直太好了”來表達,而同樣的事情在另一個人的表達中則僅僅是“好”。作為一條規則,每件事情和每個人都有獨特的性質,在一瞬間看出這種特殊的本質是什麼,並且用最恰當的詞語表達出來,是天賦的表現,或者說是有最高的教養。“倫敦的狀況,那個深不可測的問題”——如果一個人不知道說話的人是個有著恰當的感知洞察力以及寬廣的思維範圍,非常熟悉這方麵的問題,那麼短的一段對話中的一句就可以表達出所有的意思甚至更多。“深不可測”這個詞的貼切用法讓說話者給他人留下了一個好的印象。小孩經常因為他們用詞的貼切和優雅使他們的長輩感到驚奇或有趣。我們隻有不斷培養他們的這種能力,向他們呈示出好的詞語,把老是不變的“愉快的”、“合口味的”等用法看成是愚蠢的用法。而且我們不僅僅要讓孩子們在社會上幹得出色,而且也要做一些事以保全我們遺產中美麗的母語這個寶藏。從16、17世紀的作家中去尋找優美而有力的撒克遜語所描述詞句為我們每天所用是值得的。彌爾頓一個人就提供了一個寶藏。在讚美歌的開頭有半打形容詞用詞新穎,也許對那首讚美詩來說,這半打詞如果不是在形式上就是在它們的用法上是獨特的。我們不能不談到“像金色的發髻”一樣的太陽,這個形容對我們來說太美妙了,但是把“可喜的”這個詞吸引入我們日常話語中是值得努力的。再有,在美妙的《時光頌》中的“製造快樂”——我們還有更恰當的詞來形容我們最好的場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