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教孩子學法、用法
在我們的大眾傳媒中,經常報導運用法律武器保護合法權益的案例,這是對孩子進行法製教育的活教材。應該跟孩子一起看、聽、討論,樹立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如果親戚、朋友或自家有的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應鼓勵受害人積極行動,尋求法律的保護與支持。這個過程對孩子的教育最直接,也最有效。
6.父母要以身作則
父母是孩子的一麵鏡子。孩子不僅從父母的言論中受到教育,而且還會模仿父母的行為。因此,父母要以身作則,用自己遵紀守法的行動去影響自己的孩子。尤其是當父母有時無意中違反了某種規章時,應及時改正,並向孩子說明錯在哪裏和不改正的危害性。這樣,孩子們可以得到“知錯就改”的啟示。
下麵的這個案例很有警示意義。
一個未成年孩子偷回了附近工廠的工業原材料銅。當時孩子隻是貪小利,偷回家墊墊東西。可他母親發現後,高興地說這銅可以賣錢。孩子聽到這話勇氣大增,以後便一次次深夜翻牆入廠進行盜竊。竊回的銅均由其母親聯係銷贓,銷贓後的贓款母親掌握,並每次給孩子一些零花錢,直至案發。母子成了共同犯罪的被告人。經過法庭的教育,她才知道慫恿、協助孩子去偷,聯係銷贓,這是一種犯罪行為。法庭上,孩子哭喪著臉埋怨母親,母親也慚愧地流下了悔恨的淚水:“都是我法製觀念不強,不學法、不懂法,害了自己,害了家庭,更害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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聰明的華歆
三國時期有個叫華歆的人,在孫權手下時,名聲很大。曹操知道後,很想將他拉到自己的身邊,於是,便請皇帝下詔招華歆進京。
聽到華歆啟程的消息,親朋好友千餘人前來相送,送來了幾百兩黃金和很多禮物。華歆不想接受這些禮物,但他想如果當麵謝絕,肯定會使朋友們掃興,傷害朋友之間的感情。於是他便暫時來者不拒,將禮物統統收下來。並在所收的禮物上偷偷記下送禮人的名字,以備原物奉還。
華歆設宴款待眾多朋友,酒宴即將結束的時候,華歆站起來對朋友們說:“我本來不想拒絕各位的好意,卻沒想到收到這麼多的禮物。想我單車遠行,有這麼多貴重之物在身,諸位想想我是否有點太危險了呢?”
朋友們聽出了華歆的意思,知道他不想收受禮物,又不好明說,使大家都沒麵子,他們內心裏對華歆油然生出一種敬意,便各自取回了自己的東西。